(評分:8.0)
原名:Eoin Colfer《Artemis Fowl》(2001)
英國圖書獎 年度童書
WH史密斯圖書獎 讀者票選年度童書
童書中心告示牌月刊 藍絲帶獎
紐澤西花園州 青少年圖書獎
全世界最大膽的計謀天才
阿提米斯旋風緊急來襲!
★全系列銷量超過兩千萬本,被譯為40種語言,為史上最暢銷青少年小說之一
★長年高踞英國亞馬遜青少年科幻小說排行榜第1名
★英國Puffin出版社70周年最受歡迎出版品,打敗《夏綠蒂的網》和《巧克力夢工廠》
★攻占全美各大暢銷書榜:紐約時報、出版人週刊、今日美國報、美國書商協會
★2019即將搬上大銀幕,英國受勳大導演肯尼斯‧布萊納執導,《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麥可‧戈登伯格編劇
謠傳本世紀的每起重大犯罪案件,都是他在幕後主使。
阿提米斯‧法爾,十二歲的計謀天才,一個古老犯罪家族的最新繼承人。運謀出招令人措手不及,比誰都更早料到兩步。總是一派鎮靜自若,彷彿已經預先知道了一切。
他的保鑣巴特勒,壯碩如象,拳頭跟鏟子一樣大,還懂得各種槍械與戰鬥技巧,是無人能敵的頂尖高手。
為了重振法爾家族的聲威,阿提米斯策畫了一場不可思議的行動:獲取精靈的祕密,綁架精靈人質,以此交換大筆贖金。也許你會懷疑這個計畫的真實性,但這正是阿提米斯才能想出的計畫,因為他同時擁有孩子對魔法的興趣,以及如成人般實行這個計畫的意志力。
精靈族幾千年來深藏地底,如今冒出一個人類小孩挑戰他們,撼動了地下世界。若是他們的存在被洩漏給其他人類知道,勢必將引發跨種族大戰。不過,精靈已發展出遠超越人類的先進科技和武器,又有法力護體,阿提米斯是否真能接招?尤其他綁架到的,恰恰是地底精英偵察隊的首位女性警官,冬青‧蕭特。
於是,一場纏鬥開始了。
現年53歲的愛爾蘭作家歐因‧科弗在2001至2012年所出版的《阿提米斯》系列八部曲,是翻譯多達40種語言、全系列銷量超過2000萬本的暢銷青少年小說。簡體版已經出版完畢,而因為電影版將在2019年正式上映,所以博識也在今年選中這系列作品大手筆一次引進出版,再怎麼說8本都是很驚人的出版數字,以我第一集的閱讀感受而言也是給予高度的好評,故事有深度有設定有歡樂,看來比起最近已聲勢嚴重下跌的YA小說,是部值得期待並會想追完的青少年小說系列,也可以先推薦給有興趣的讀者同好了,值得嘗試噢!WIKI中提到這系列的寫法採用「半嚴肅」的口吻,黑暗中帶有幽默,這也是J.K.羅琳在《哈利波特》系列取得巨大成功的敘事方式。確實我在閱讀時也數度聯想起哈利波特,是能夠讓大人與青少年都獲取巨大娛樂感的作品,且並「不只是爽片」而已,寫來並不容易。
那是他們的故鄉艾里烏,時間誕生之處。這是地球上法力最強大的地方。一萬年前,古精靈族德黛南族在這裡與惡魔佛莫里族作戰,他們強大的法力射線劈出了「巨人堤道」,這地方現在還是知名的景點。這裡也是「命運之石」矗立之地,這巨石代表著宇宙中心,歷代精靈國王和泥人族的愛爾蘭至尊王都在這裡加冕。但不幸的是,人類在這裡也最容易感受到法力,導致它成為全世界精靈目擊率最高的地點,而且遠高過任何地方。幸好其他國家的人類把愛爾蘭人當成瘋子,而愛爾蘭人也從不花力氣去反駁。如果這世界上有哪個人類族裔讓精靈感到幾分親切,那必定是愛爾蘭人。也許是因為愛爾蘭人太古怪,或也許因為他們忠於所謂「閒混」的生活風格。假如精靈和人類有共同的血統──有一派學說就是這麼說的──那麼這座翡翠之島很有可能就是這個血緣的發源處。
《阿提米斯》系列的主角是年僅12歲的黑道世家天才少年阿提米斯,但其奇幻設定的「精靈」可說是也佔據了極重要的戲份。《哈利波特》裡主角群遊走人類與巫師世界,本作也同樣讓阿提米斯成為串聯起人類與精靈世界的故事主軸。精靈源自北歐的古老傳說,就像日本人的妖怪、中國人的武俠,一向是歐美人奇幻文化裡不可或缺,有著一定程度可信的著名「幻想存在」。從中世紀以來精靈便持續出現於包含詩、神話、童話等各類文學作品裡,並在愛爾蘭、威爾斯與蘇格蘭特別盛行精靈的出沒,「巨人堤道」這些人力所無法完成的奇景便成為愛爾蘭孕育奇幻故事的由來,至今去愛爾蘭旅遊也會有各種精靈相關商品做為紀念。也因為歐洲精靈傳說的分布太過廣泛與久遠,有的精靈被譽為宛如《魔戒》裡唯美與高雅、也有的精靈被稱作像《哈利波特》裡的身形矮小外貌奇特,差異十分極端,包含在《天堂》、《魔獸世界》等電玩遊戲裡也有各種精靈的設定,關於牠們有很多可以挖掘探討的,對於現代娛樂作品略有涉獵的讀者朋友們勢必絕不陌生。
迷魂是魔法中最低等的技能,只要有一絲法力就能施行。甚至有些人類也具有這樣的能力。即便是法力枯竭的精靈也能對任何人類的心靈施加控制。
精靈族很久以前就不在日光下走動了。即使當他們還生活在地面上時,他們也是夜行生物。太陽對法力的傷害,就像陽光會漂白照片那樣。
而《阿提米斯》系列看作者怎麼來設定與主角對抗、甚至之後協力戰鬥的精靈族,便是最成功也最吸引我之處了。我常提到說過多、過艱澀的世界觀與種族背景「硬奇幻」或者「硬科幻」設定是我個人沒甚麼興趣的,我也不喜歡純粹架空的東西。但如果是能夠與現實世界的科技、歷史、人物結合得恰到好處,也寫得不過於繁雜,那就很有意思,通常青少年文學、YA小說比較對我的胃口,《哈利波特》系列就是最好的例子,而本作也可以列入這個範疇。在《哈利波特》裡也有出現過的綠精靈可說是愛爾蘭的圖騰,這種名為Leprechau的精靈據傳愛喝酒、愛錢。早期愛爾蘭信仰認為這些精靈在地下生活,而且是黃金的守護者,擅長尋找與埋藏黃金。而女主角冬青.蕭特正是「綠衣精靈」,嚴格說來這不是她的種族而是她的身分,下域警察大隊──簡稱「綠警隊」的菁英偵查隊史上第一位女性成員,她的耳朵是尖的、鼻子是鈎狀,身高正好一百公分。性格有點衝動但心地善良且做事牢靠的她在綠警隊覺得被樹根總隊長特別嚴厲的對待與挑剔,但她還是努力地解決每一個任務,包含捕捉凶狠的山怪、保護人類。由於歐因.科弗是忠實地引用愛爾蘭家喻戶曉的綠精靈傳說來設定人物、背景,並賦予綠精靈符合人類邏輯想像的組織、科技、魔法,讀起來十分親切,不僅不流於幻想,反而具備了流傳與發揚愛爾蘭精靈文化的價值,而且小說本身還很好看呢。
阿提米斯相信,以現代的科技,翻譯《律典》應該是作得到的。翻譯出來後,就有一整批新的生物,可以讓他大肆搜刮他們的財寶了。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是阿提米斯的座右銘。所以他花了大把時間沉浸在精靈的各種傳說中,將精靈們的特點匯集成一個巨大的資料庫。但這樣還不夠,所以他在網路上貼了一篇徵求文:愛爾蘭企業家願付大筆美金求見精靈、綠精靈、綠衣精靈或小精靈。但收到的大多數是詐騙性的回答。不過,胡志明市這一趟終於得到回報了。
阿提米斯可能是在世唯一能夠從這種追尋行動中獲得暴利的人。他還保有孩子們對魔法的信念,並用成人般的意志力把這信念提升為要賺取暴利的行為。如果說這世界上真的有人有辦法從精靈族手裡拿到他們的神奇黃金,此人非阿提米斯.法爾二世莫屬。
生性浪漫的愛爾蘭人或多或少相信與敬畏精靈的存在,就像我們也會敬畏鬼神。但肯定這些神話傳說的真實性後,卻反其道而行,有頭腦有本事且身體力行來去詐取他們的黃金的大膽愛爾蘭人,或許還真只有阿提米斯.法爾二世這個12歲的孩子。他來自全球聞名的黑道世家,他的父親目前消失無蹤,而母親也精神異常。寂寞卻自負的他具備天才的高IQ與具備強悍身手的管家巴特勒組成完美搭檔,經歷研究後尋找到突破精靈的法門,並盯上了冬青,決意佈下天羅地網綁架她並向綠警隊勒索龐大的贖金。然而事情有如此容易嗎?這些從地上轉到地底生活的精靈們繼承了自古以來的迷魂魔法能力,現在科技發展甚至比人類略勝半籌的他們還擁有時間凍結、生物炸彈這些BUG必殺武器,足讓阿提米斯死無葬生之地。於是,這場鬥智鬥勇、爾虞我詐的跨種族對決就此展開──阿提米斯雖然是天才,但作者並沒有賦予他什麼超越現代科技的特殊武器或裝備,他所擁有的資源與一般的有錢人差不多,他最強大的武器始終還是那個腦袋。
很多被視為精靈魔法的東西其實都是迷信。但精靈族確實擁有一些能力。他們能治病、迷魂以及使用護盾。其實護盾這個名稱完全是錯的,精靈所施展的能力是以高頻率振動,在每一處停留的時間都極短,讓人類的眼睛看不見。如果非常注意看的話──這是人類很少做的事──他們也許會看到空中有道朦朧的光影。不過就算看到,他們會把這道光影歸因於水蒸氣。泥人族就是喜歡把簡單的現象弄出一套複雜的解釋。
親切的背景設定、逗趣的對話與有深度卻不艱澀的奇科幻描寫,讓這系列作品兼具青少年小說的親民與奇幻小說的文學感,即便阿提米斯才12歲,整體讀來卻不會顯得中二或幼稚,故事也埋下適當的伏筆與懸念,比起一般YA小說更具特色。以適讀年齡層來說也確實讓成年人的我感到比起先前讀的幾個系列《哥白尼的聖物》、《動物靈媒》、《黑斗篷與少女》還要有吸引力與過癮。這個優勢可歸功於作者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機智嘲諷對白、以及先前所提到的講究掉書袋設定,這兩項特徵讓《阿提米斯》更具魅力。幹練的長官樹根隊長意外的是個開心果,和半人馬駒子間的各種鬥嘴堪稱本書讓我看得最開心的橋段。比起男女主角阿提米斯與冬青,樹根與駒子是讓故事更為生動活潑的重要綠葉。本書的翻譯也要給個讚,如「啊不就好棒棒」這種很符合現代鄉民梗的說話讓人特別入戲。歐因.科弗東西方通吃的幽默感(幸好不是只有西方人才懂的幽默)在運用精靈嘲諷人類的這個點上處理得很棒,往往能夠戳到痛點卻又中肯精確──,「啊人類許多自以為聰明的舉動其實別人看起來挺蠢的-!」、「啊,人類在其他種族眼中就是這麼的討人厭!」也因此能夠多少勾起我們對於自然環境的反思。
「我知道《律典》是怎麼說的,」樹根發怒說。「我只覺得你沒有必要那麼興致勃勃!如果不是跟你很熟的話,我會以為你有人類血統。」
「你也沒必要說得那麼難聽,」卡欽撇著嘴說。「我只是在盡我的責任而已。」
「知道了,」總隊長讓步說。「我道歉。」
樹根道歉不是常有的事。這代表他所說的話實在是嚴重的侮辱。
你還是得照規章來,因為萬一出了事要上法庭,你才能自保。在以前的時代,緝捕隊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開槍,然後永遠不需要給任何解釋。但是那種好時代已經過了。現在總是有一些正義魔人會跳出來指責你罔顧公民權──即使對方是人類也一樣,你能相信嗎?
除了泥人族(人類)VS精靈,看起來在《阿提米斯》系列裡還會有其他的種族繼續在這個廣大的地底世界中活躍。如本集中已經占據不少篇幅的山怪、以及之後顯然會更有戲分的侏儒與哥布林……都是我們熟悉的西方童話生物。《哈利波特》、《魔戒》這些奇幻名作的經典確實其他「非人類種族」上也有重要的功勞,無論是我方或敵方,也都是故事裡不可或缺的角色、奇幻設定裡獨特的優勢。在這裡我也十分期待後續成為阿提米斯夥伴或者敵人的種族中會出現哪些個性鮮明的角色。例如說再第一集最後提到的,需要讓阿提米斯與冬青聯手的「哥布林叛變事件」,最近動畫《哥布林殺手》很夯,來看看知名奇幻作家筆下的哥布林又會是什麼樣的樣貌應該是很有趣的對比!
這真是標準的侏儒同胞們的作為啊!侏儒最怕的是什麼?火。唯一懂得召喚火的族類是什麼?哥布林。所以為什麼侏儒要找哥布林來開戰呢?沒腦嘛!
緝捕隊撬開了一些還可以用的插座,接上一組全息影像纜線,用它在那個洞上投影出一堵完整的牆壁。這全息影像只具有快速掩飾的功能,完全禁不起檢驗,因為只要稍微多看兩眼,就會發現這堵牆不只略帶透明,而且長得跟隔壁的牆一模一樣。舉例來說,現在那邊就有兩道形狀相同的沾蜘蛛網的裂縫,以及兩幅相同的林布蘭複製畫。不過現在這間披薩店裡的人都沒有辦法檢查牆壁。等他們醒來時,念力部的人員早就把牆修好了,而這段恐怖的經驗也早就從他們的腦中被消除了。
藍洗是警界的行話,指的是強大的生物炸彈。這是相當少用的武器。它的巧妙之處在於它只會殲滅活體,不會影響到任何景物。
最後需要提到的,便是《阿提米斯》系列中「科學」與「魔法」在作者巧思結合下的精緻「炫學」,是這套作品能夠在兼顧搞笑、娛樂性時,充滿智慧與嚴肅的精髓內裡所在。魔法並不會被科學所淘汰或取代,而是隨著科學的演進跟著與時俱進、藉由技術與設備更為完善,也能讓魔法發揮更巨大的功效。這類作品在日本輕小說中頗為常見,如頗長青的《魔法少女奈葉》系列、《魔法禁書目錄》、《魔法科高中的劣等生》;而在《魔鬼剋星》或者一些著名美漫角色中也可以看到相關的作法,可以說創作者們的妙點子讓「魔法」這個古老又傳統的幻想名詞煥發出嶄新的生命力,穿透了時代與語言的隔閡,魔法變得更為寫實、彷彿真正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讓生活變得更為便利。作者在這裡的發揮十分優異,為了佐證精靈為什麼直到現在還不會被人類發現,是倚仗比人類更為先進的科學和魔法相互輔助所達成的,而下了苦功在這些設定描寫上,讀起來也是趣味與實務兼具,增添了一些「硬奇幻」的味道。明明本作是距今已有一定距離的2001年作品,但讀來仍是新鮮無比、絲毫不顯老派或落伍,這一點的後續發揮程度也是我十分期待本系列的賣點。
凍結時間並不是單單按下一個「ON」鍵就好。有很多細微無比的程序必須以完美的精準度執行操作。不然的話,時間凍結的區域最後會變成一大堆粉灰和輻射泥。
精靈們運用時間凍結已經有好幾千年的歷史,但是人類現在有了衛星通訊和網路,要是一個區域脫離正常時間幾個小時,很容易會被發現。在過往的年代,精靈可以把一整個國家用時間凍結覆蓋住,泥人族只會以為是神在發怒。現在可不行囉。今日的人類有測量萬事萬物的各種儀器,所以如果要使展時間凍結,你必須非常嚴謹,把數據調整到分毫不差才行。
古時候的做法,是派五位褐精靈巫師在目標周圍排成五角形的陣型,再將法力盾往那區域覆蓋上去,暫時停止施法範圍內的時間。
這個方法本身實行起來沒甚麼問題,只要巫師們不會突然想尿尿的話。許多次的圈陣都是敗在巫師前一天晚上多喝了一兩杯酒。另一方面,巫師會累,手也會痠,一切順利的情況下,魔法陣大概能撐一個半小時。這麼少的時間根本不值得花那個力氣。
把整個程序機械化是駒子提出的點子。他請巫師們對著鋰電池師法,然後他在目標區的周圍架起一組互相連結的碟型天線來接收法力。聽起來很簡單吧?事實不然。不過這樣做的好處很多。舉一點來說,法力不會突然飆高,電池不會想要賣弄自己的法力有多厲害。你可以精確地計算需要幾個電力儲存槽,而且圈陣可以拉長到八小時之久。
在闡述完上述種種這些優點後,最後仍要稱讚《阿提米斯1:精靈律典》在結局處理得也意外地溫馨,看似冷酷無情的阿提米斯,在擬定一連串縝密又略顯殘酷的犯罪計畫後,還是保有一份純真且善良的人性,不但讓他能夠完成不可思議、讓觀眾感到拍案叫絕的計畫,也讓這位亦正亦邪的男主角更顯溫情與貼近感,不只是紙面上遙遠的樣板天才人物。角色要讓讀者取得認同,情感的刻劃是關鍵,以篇幅有限的第一集來說,已算是將阿提米斯與巴特勒這對主僕搭檔描寫得形象清晰、性格鮮明。後續怎麼再強化冬青、朱麗葉這些女性角色的作用與特徵,讓彼此之間產生更為揪心與深入的夥伴/家人情感連結,就讓我們拭目以待、追看下去,並期待能夠拍出一部好電影版上映了!
《律典》上不是說嗎:「如果泥人族能逃過魔法或精靈魅惑,取得黃金,那些黃金就歸他所有,直到他躺下永眠為止。」所以,如果他活下來,他就贏了。就這麼簡單。即使是議會也不會違抗《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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