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佛瑞.豪斯霍德《刺殺》.jpg

(評分:8.0)

 

原名:Geoffrey Household《ROGUE MALE》(1939)

 

「史上最精采的追獵故事。」─《時代雜誌》

逃亡的狂徒、地底的藏身處,

以及與大地之間的神秘聯繫。

★本書被無數媒體譽為英國經典驚悚小說(The Classic British Thriller),《故道:以足為度的旅程》英國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Robert Macfarlane)為其撰述深入評析。

★本書於一九四一年即由德國名導演佛列茲.朗(Fritz Lang)改編為電影【追捕】(Man Hunt),其後多次改編為電視,包括一九七七年BBC電視電影版本,由【阿拉伯的勞倫斯】主角彼得.奧圖(Peter O'Toole)主演;新版電影預計由班奈狄克.康柏拜區(Benedict Cumberbatch)製作與主演。

二十世紀經典驚悚小說之一

故事背景發生於一九三○年代,歐洲政局詭譎,戰爭一觸即發。一名英國獵人密謀暗殺歐洲某國獨裁領袖,卻在最後一刻事跡敗露而落入敵軍手中,慘遭刑求審訊,終在敵人的策劃失誤中生還,展開跨國界脫險行動。獵人無從獲得政府援護,被迫離開社會,在環境嚴峻的鄉間繼續逃亡,他必須擺脫身份與文明的束縛,以生存本能支撐自己—獵人已然成為被追獵的野獸,在他為自己挖掘的洞穴裡重生。

本書為具有哲學性的懸疑故事,當獵人面對土地、萬物之互動牽引,彷彿生命與自然的融鑄與辯證,為跌宕起伏的情節,增添了雋永的詩意。特別在追緝與逃亡、光與暗、搜索與隱藏等等各種二元對立的情節下,無論動作、認知與記憶,皆能巧妙將正反方做出對位情緒轉換。作者以精準篇幅描述了一場懸念充滿的獵逃,更處處顯見文本核心—偽裝與掩護之堆砌,從角色動機到身份與去向,藉由節制的文字,營造高度張力,除了絕佳的驚悚橋段,對於暴力的誘惑、生存心理與野性意識的探索,亦是成為不朽經典之因。

 

P.8 此書在戰爭最初的幾個月間成為英國軍隊的必讀佳作。費列茲.朗更是將這部小說翻拍成電影《獵殺》,並於一九四一年在美國首映,可惜品質不佳,而此舉也被干涉主義者認定是鼓吹加入歐洲戰局的意圖。伊恩.弗萊明的龐德系列電影,大衛.墨瑞爾《第一滴血》的與費德瑞克.佛席斯的《刺殺戴高樂》皆受到這部小說的影響。《刺殺》也數度被改編成電視及廣播劇,企鵝出版集團在一九五零年代出版的深綠色封面也曾被印製成T恤與咖啡杯販售,成為極具風格的配件及後諷刺潮流的一種象徵。

 

類型文學的世界是如此遼闊,由於當代的翻譯出版作品大多以作者在世的暢銷書為優先選擇,也自然讓我們錯過了很多早期的經典著作無法認識。如今凱特文化在2018引進這本發表於1931年的二十世紀英國驚悚小說,自然有其背後商業考量:一線巨星「福爾摩斯」班奈狄克.康柏拜區將飾演這部作品新版電影的主角,有他在的片肯定就是票房保障。然而也必須想像的是,自1941年起便數度被改編為電影或電視劇的《刺殺》,必有其獨特之處,也是其被譽為經典的魅力。因此能夠在這個時代重新拜讀確實是滿感動的。而本書所收錄的,由「步行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所撰寫的序更是實用無比,充分地解釋了本作所造成的影響與其時代意義。也正因目前在台灣只有代理進一本作品的麥克法倫以熱愛行走、登山,對英國的土地知之甚詳,創作「行走文學」聞名。由他來親自仿效故事主角「我」的冒險歷程,依照小說的描寫進行過一場「文學朝聖」之旅,才能夠符合推薦的資格,更顯其這篇推薦的誠意與價值。可以說《刺殺》不僅故事本身就是經典,能夠搭配的這篇序也是相當珍貴的。

 

P.11 豪斯霍德曾不經意地寫道,「石灰岩坡下究竟能有多少藏身之處?史前的洞穴與溝渠、草叢與金雀花都像樹木一樣高,廢棄的穀倉與刺藤。」同樣地,他的小說表面上看似不複雜,實際上卻隱含難解的情節。這不僅是本驚悚小說,更不能只被歸類成道德實用主義的寓言小說或具個人觀點與英式的求生小說。坦白說,讀者們得要拿出獵人的本能去閱讀這本書。弱要發絕深藏其中的奇異之處,那就要小心翼翼地留意線索與探查地形地物中的蛛絲馬跡,以及觀察意料之外的發展。

 

P.35 我對於所有事情都毫無規劃,順其自然一直是我的處世之道。我將所有行李送上火車拖運,徒步行走最後幾百英里的路程,身上只有一個旅行包、獵槍與瞄準器、地圖以及望遠鏡。我主要選在夜裡行進,白天就在樹林或荒野上休息,而我從不曾這麼盡興過。任何曾經走好幾哩路追蹤獵物的人都會明白,當自己不著痕跡地從人群、放牧人與那些在山坡上行走的年輕男人身邊經過時,心中會出現一種極度興奮的成就感。那真是種一石二鳥的感覺,就是心中會覺得自己在冒險──嗯,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寫一石二鳥,因為這裡只有一隻鳥而已──也就是追蹤本身的樂趣。

 

在現代類型文學、即使是輕小說都不忘好好交代背景設定的慣例下,讀起這本《刺殺》著實是感受特別。所有背景交代一概欠奉,就連主角性甚名誰也完全無法得知,他從頭到尾都是位無名的堅毅英雄,更連他到底被誰追殺的、他一開始所要暗殺的對象又是誰,甚麼都不說明清楚。在這約260頁的小說篇幅中,我們只能夠專心地跟隨主角的思緒與行動,進行這場仿如沒有盡頭的逃亡。可以說,這樣大膽捨棄所有背景的作法,雖然是更為接近純文學而在娛樂小說中罕見,卻能更品嘗到原作者傑佛瑞.豪斯霍德極為精湛的寫作功力與深厚思想意涵。關於這種敘事手法頗有探討空間,如麥克法倫提到的幾位文學名家約瑟夫.康拉德、羅伯特.史蒂文森是豪斯霍德的學習對象之外,或許我們也不能遺忘,開創推理小說冷硬派的一代宗師達許‧漢密特,也與《刺殺》產生的巧妙連結。在1929年以前,漢密特就在「大陸偵探社」的私探主角「我」這個角色上也採取了讓人印象深刻的第一人稱書寫方式,後續的雷蒙.錢德勒也是如此,當然可以再套用到現代的李.查德。這些可稱呼為「冷硬派的英雄們」,無論是美國街頭打滾的硬漢、英國瀟灑有禮的間諜(本作與詹姆士龐德),同時代活躍的懸疑與間諜小說呈現了國情相異而文化截然不同的有趣對比。

 

P.100 這是個簽證與身分證崛起的年代,即使再怎麼努力,再怎麼有錢行賄,或是有任何管道取得出入境紀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回顧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三零年那段美好時光,凡是稍微有點地位的人只要提出部分行程與洽公細節就可以任意遊走西歐,而邊境警察都是有水準又有知識的人──這兩種美德隊他們而言絕非過譽。如今,旅行者若沒有任何組織或慈善意圖做為後盾,沒有文件就不僅是不方便而已了,甚至會是無法跨過邊境的禁制。假如真的偷渡成功,就算是再偏遠的鄉鎮也不能沒有身份文件,因此,就我而言,歐洲不過就是個不定時的陷阱。

 

雖說故事的背景是很模糊的,但其實說真的也沒有特別需要闡明之處,因為在時代很確定是一九三零年代,也交代了有簽證背景的狀況下,讀者大致上都知道主角有著為公也為私的原因而前往暗殺一位大國獨裁者,卻被其手下逮捕拷問,爾後好不容易逃脫出來,但知道自己返國後也不會受到保護,原本在國家內的身分地位派不上用場,反而讓自己要躲藏起來更顯困難,於是只能找到窮鄉僻壤裡徹底躲藏、避人耳目。在這裡我們也可得知身為英國人的主角肯定在國內是個有名氣的貴族「Sir」,打算暗殺希特勒,但失敗後仍持續遭受蓋世太保們的追殺。由於當時尚未開打二戰,英國也處於保守主義政策,國家自然不可能保護犯下如此重大罪行的主角,反而是會協助德國人逮捕他的立場。豪斯霍德撰寫《刺殺》時正好是二戰開戰前的不安局勢,他也在《刺殺》出版18個月以後投入戰場,成為間諜單位的戰將為國效力直到二戰結束。經歷與007之父伊恩.弗萊明可說是驚人的相似。也難怪《刺殺》能夠成為影響詹姆士龐德系列的重要作品,豪斯霍德可說是在創作裡預告了世人「用政治謀殺來為歷史解決問題:也就是打倒希特勒!」的必要性,與必須付出的慘痛代價。

 

P.195 我開始像動物一樣地思考,心中雖然恐懼,卻又有些自豪。直覺,救命的直覺,再度讓我逃過一劫。我洋洋得意地接受直覺賦予的力量,從不曾提醒自己,直覺也可能出現致命的錯誤。假如獵物總是無法擺脫追捕者,那麼肉食動物早就像那些巨大爬蟲類一樣絕跡了。內心對於地洞的厭惡感消失了,不顧居住飲食的困難並要住在空曠鄉間的堅持也消失了。沒有思考,也沒有理由。我不再是那個勇於挑戰並且可以打敗一切狡猾與威權的人了。我像隻野獸一樣地活著,然後也成了一隻野獸,沒有辦法質疑情緒上的壓力,也無法分辨任何特殊的危險情境。我可以嚇壞一隻像狗的狐狸,無聲無息地行動與睡眠,然而代價就是要失去正常人類的心機。

 

不像龐德與金牌特務這些電影中的男性投射能夠如此瀟灑輕鬆地化解危機,《刺殺》可說是「真實系」的驚悚間諜作品。「我」只能夠不斷地隱匿存在逃亡,沒有讓他大顯身手一個打十個的威風場合、沒有先進帥氣又實用的高科技武器、更沒有讓他與雪中送炭的美人一親芳澤的旖旎機會。他打從故事一開始登場時就因拷問而狼狽不堪,一隻眼睛傷到浮腫看不見,指甲也被拔掉了,身心處於殘缺不全的狀態。他化身為如同書名「Rogue Male」含意的「兇猛的雄性離群野獸」,在大自然裡混著鮮血與泥巴打滾。就像卡夫卡《變形記》裡主角因變身為甲蟲而逐漸失去了與家庭的連結,「我」也在自敘中一下自比鱷魚、蛇,甚至到後來讓自己變成樹木與土地的一部分,「擬態」以躲避追蹤,躲避他與這些俗人的連結,其人類回歸塵土、思考本我、尊重大自然造化的思想,確實與現代娛樂作品基調不同。遭遇是很克難很狼狽,但反而在這個漫威英雄當道的浮誇世道中格外清新簡約。而「我」並不被這些髒臭的惡劣環境與處境動搖,依然讓自己享受逃亡與追蹤樂趣的氣慨,也彰顯格外魅力。

 

P.52 儘管這些人的國家觀令人厭煩,卻又帶著一種令人欣慰的效果──因為這種國家觀念造就了許多道德狂熱份子,假如有些耐性,這些人其實都不甘寂寞。這個國家的流浪人口在經年累月下已經匯聚成為一個無法辨識、無名又無形式的秘密社會。這些低下人口雖然對於彼此愛莫能助,不過至少可以互相依靠並且守口如瓶。我想,這些賤民都是在清晨出沒,原因並不是白天會遭受鄙視的目光與指指點點,也不是因為夜裡只有他們無法休息或享樂,單純是因為任誰也無法從他們身上奪走日出前的安寧。這個時段屬於那些流亡,受迫害與被詛咒的人,因為無論是任何人,一旦處在日出將至前的荒野上,心中都會燃起些許的希望。

 

P.147 離開多切斯特三英里之後,我向左轉並在無人的人行道上棄車離開。我在車主的駕照內塞了十英鎊,上面用鉛筆寫了道歉的話(以左手書寫大寫字體)並希望這些錢可以抵付他晚上的住宿費以及任何因為這件事情所衍生的費用。

 

但無論「我」如何離群索居,他終究必須倚靠一些世人的協助才能長久支撐逃亡生涯,這位「陸上魯賓遜」能幹得很(英國貴族手有這麼巧嗎!?),在逃亡的過程中在山洞、樹林、地洞一一徒手打造出居所,也用存款謹守教條地購買食物(不然就是自己補獵),甚至在兩次緊急時刻需要開走路人的協力車與汽車逃亡時,都不忘讓對方得到應有的金錢補償,危難中仍能維持的紳士禮儀直叫我嘆為觀止,或許已是世所罕見。(當然也可以諷刺地說是一種有錢人的任性啦!)與世人靈巧的打交道以化險為夷,而逃亡過程也彷彿是作者有意嵌入代表一個人人生中旅程大小事的縮寫,如把握生命中一閃而逝的貴人、需小心與你犯沖的小人等等,生命就是一場又一場的相遇。而對我來說最大的啟示,或許還是主角那驚人的耐心與毅力吧。在同一個無法躺下入睡的積水地洞裡可以維持不爬出來透氣的極限狀態整整七天,不達目標絕不放棄,相信我們在做任何重要的工作時,能有這樣的精神力才能夠成功。

 

P.63 一路順流而下的同時,我也在思考自己逃離這個國家的最終辦法。方法有三:第一個辦法就是繼續航行,一切聽天命。這個辦法顯然相當冒險,因為只有汽艇才有辦法順利躲避港口的巡邏船隊。不論是被當作可疑人物或不該駕船的無知蠢蛋,我最後會被迫返航──說真的,這艘十二呎小船要在河口港灣突破重圍的機率非常低。

第二個辦法就是直接搭乘客船或火車──這個方式只有在邊境警察還不知道我的名字與外貌描述時才行得通。假如早些日子,我應該會有勇氣嘗試這個辦法。不過我已經在河上航行三週了,我想他們應該已經停止大範圍搜索我的屍體了,他們現在應該會假設我還活著,那麼那些該死的官員想要升官發財就靠我了。

第三個方式就是在碼頭等機會偷渡或偷船,或尋找可能認識的船隻。然而,處在此非常時期──我既不能在沒有登記個人資料的情況下入住客棧,也不能在公開場所避開警察的盤查,無論最後決定要做什麼,我都要在抵達港口時立刻執行。

 

而本作之所以經典的要素,除了上述提到的人文、教育意涵,當然也在「我」驚心動魄冒險中的刺激、鬥智描寫出色,即使強調文學性,但以娛樂小說角度來看至今依舊傑出。主角與宿敵奎甫──史密斯少校的惡鬥相當好看,在被困死於地洞內的完全不利狀態,最後利用意想不到的「東西」自製成武器成功反擊,都是匠心獨具的發想。主角不斷在思考著時代環境給自己造成的劣勢,精確篩選不利因素,甚至將劣勢轉為優勢的收買人心,再再精彩且峰迴路轉的情節。在整本書的情緒壓抑之後,對結局的逆轉也更是暢快人心。書中的「我」提了不少次英國男人的「約翰牛」脾性,無疑也會讓英國讀者更具認同感,奠基了獨特歷史意義,幾乎能以英國此類小說的教材來尊稱,怪不得班奈狄克現在還會選擇再拍攝一次,OPENBOOK的書評更評論本作的第一人稱歷險有著「超越VR的閱讀體驗」,是滿中肯精闢的高度稱譽了。

 

P.134 安全的要義在於,被追殺的人必須感到孤獨,然後他的身心就會像藤蔓一樣往外蔓延,渴望像過去那樣接觸外在世界。他會不時產生幻想,對危機的反應就像動物一樣敏銳。然而,如今我卻帶著我的貓與我的良心陷入一個多愁善感的情境中。天啊,我大可選擇做一個居住在獨棟農舍中的退休企業執行長,偶爾擔心過去的投機事件會被揭穿就好了!

 

《刺殺》在亞馬遜網路書店Goodreads好讀網上均獲得平均四顆星的好評價,而雖然麥克法倫說明豪斯霍德從此以後的作品都沒有辦法再超越這本代表作的評價,但豪斯霍德在生涯晚年(1982)所發表的「續集」《Rogue Justice》還是讓人感到相當興奮,可以再看看這位富含魅力的無名英雄後續發揮,也期待以後有機會可以讀到。而wiki上註明的Raymond Ingelram系列,是否正是《刺殺》的主角本名呢,我想就要等以後電影翻拍再出來後才知道了,也推薦書友們可以先行閱讀這本經典傑作。凱特文化所製作的這個版本封面用了質感超好的砂紙,設計十分精美。較有瑕疵的可能還是翻譯部分,覺得在這麼歐美的作品裡出現「河東獅」這類中式名詞好幾次不太妥當,也是之後出版可以再做考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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