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威爾森《非普通家庭》  

 

(評分:7.5)

 

原名:《The Family Fang》(2012)

 

殺了所有父母,這樣才能活下去?

《非關男孩》作者尼克.宏比:總而言之,就是讚,去買就對了!

 

入選:時代雜誌年度十大小說、時人雜誌年度十大小說、書單雜誌年度十大小說處女作、亞馬遜書店年度百大小說、亞馬遜書店本月選書、獨立書商協會本月選書、邦諾書店發現新人選書!

即將改編拍成電影,由金獎影后妮可.基嫚主演!

  

我們不太正常,卻習以為常。

我們不太可愛,卻假裝被愛。

這就是我家,我們只想逃得遠遠的,

卻又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回來……

 

他們沒有名字,姊姊是「小孩A」,弟弟是「小孩B」。他們的父母自稱「行為藝術家」,專門在公共場合演出各種衝擊性情節,以觀察群眾的真實反應。而小孩A和小孩B也從小就接受父母的「薰陶」,跟著參與了一場又一場的「偉大表演」。

 

但無論是派小孩B參加選美比賽、叫小孩A在糖果店冒充竊賊,還是讓兩姊弟在學校的戲劇比賽主演《羅蜜歐與茱莉葉》接吻,把莎翁名劇演成亂倫戲碼……偶爾一兩次還無傷大雅,時間久了,小孩A和小孩B也越來越受不了爸媽離經叛道的藝術理念和怪到不行的思維邏輯。他們唯一的心願就是與那個搞怪家庭徹底切割,做一個「正常人」。

 

多年後,小孩A和小孩B都已長大成人,一個成為電影明星安妮,一個則是不成氣候的作家巴斯。但正常似乎比搞怪難上許多,安妮的露點照在網路上瘋傳,又被八卦記者爆料;而巴斯則意外被「馬鈴薯」擊成重傷,欠了醫院一屁股債。迫不得已,他們只好重新回到那個古怪的家。

 

然而就在姊弟倆準備靜靜療傷止痛,期待再次出發的時候,爸媽卻突然離奇失蹤,只留下車內滿滿的血跡!警方研判他們很可能被捲入「休息站連續殺人事件」,而且已經遇害。但安妮和巴斯不禁懷疑:他們的父母真的死了嗎?還是這一切只是另一個天殺的「行為藝術」?又或者其實是對「小孩A」和「小孩B」所精心安排的最後考驗?……

 

這本小說不難讀、不會不好看,但奇怪的是書評心得相當難寫。因為我始終抓不到、想不到作者凱文.威爾森意圖表達的重點…有些尷尬!作品本身也很難去定義其類型,絕不是推理科幻奇幻愛情等大宗類型小說,娛樂性不夠強、也不到「意識流」的難懂程度,就單純是作者想法鮮明的美國文學小說,具備「黑色喜劇」的濃厚諷刺意味。至今已經讀過頗多皇冠「CHOICE」系列的出版作品了,《非普通家庭》該是其中難寫的前幾名吧XD

 

這就是我們在一起會做的事,也就是范氏家族會做的事呀!我們創作奇特又令人難忘的事情。

 

范卡雷、范卡蜜這對「卡卡二人組」是相當另類的「後現代藝術創作家」,專長是在各種公共場合進行不為人知的「表演」,以假亂真激發圍觀群眾的真實反應,總是搞得天下大亂。而他們的兩個孩子大女兒安妮和小兒子巴斯,也被迫從小就得在爸媽的演出中軋上一腳,與父母一樣地聞名,但卻只是以「小孩A」、「小孩B」這樣的名字所被記得。而且他們永遠是擔任丑角、或無辜引起他人同情並受騙的這類角色。

 

故事以安妮、巴斯分別擔任主角敘事,每個章節中敘述他們現在的人生,並穿插著早年曾經與父母合力演出甚麼樣的「藝術作品」。讀者可以發現,范家的許多「行動藝術」可謂惡劣、甚至低級的惡作劇。但他們樂此不彼,或者說是父親范卡雷從未質疑過自己的行為,而母親范卡蜜有時候盡管有所懷疑,卻還是會聽老公的話一起做下去。在每一段藝術的回顧中,我們看到巴斯曾被扮成女孩參加選美比賽奪后、安妮曾被迫扮演小偷、演員,總是說謊說個不停。直到某一次父母實在做得太過分、太欺侮他倆,讓他們倆人下定決心離開家裡自行獨立。安妮成為電影明星、而巴斯在第一本小說得獎後,開始了不暢銷也不賣座的自由作家生活。

 

安妮:「從來沒有人跟我提過要拍裸戲,然後到了拍片那一天,突然要我脫掉上衣?」

巴斯:「我還曾經聽說過,單費曼在拍第一部電影時,臨時起意,拍了一場女主角跟狗做愛的戲,不過後來的電影剪掉了」。

 

但故事開頭的這對姊弟過得並不順遂,或許說各自跌入了人生的谷底。安妮在拍攝一部電影突然被要求露奶、她敬業地照做後卻被工作人員流出照片並發表在各大報章雜誌中,更慘的是那部電影票房相當慘澹,她更因此在演藝圈評價大跌、還被二流記者騙上床;另一方面的巴斯在自由寫作工作中,在打鬧中被退役軍人們以馬鈴薯彈重擊臉部,造成半邊臉毀容的慘劇,而且他身無分文、不可能償還龐大的醫藥費!當年的小孩A與小孩B各自面臨人生的絕境,只得再度連繫父母、投靠他們,與他們再度住在一起。

 

一萬兩千美元的醫藥費?做半張臉就要一萬兩千美元?真是見鬼了,如果付那樣的錢,他會想要有X光透視眼和人工生化眼球,至少也得把砸掉的牙齒裝回去吧!

 

這對父母親很高興兒女回家,卻也是馬上就希望拉攏他們一起來參與「藝術創作」。畢竟四個人總是比兩個人,可以玩出更多新奇詭異的花樣,對吧?但安妮跟巴斯可是絕對不會再投入這種事情的!(當讀者閱讀到她倆究竟是為了什麼事而決定離開父母後,相信也會覺得真是太過分了…)而且父母還是把她倆當作當年不懂事的小孩A與B,這怎能令人接受!?但沒想到僅僅這樣同居幾個禮拜,卡雷與卡蜜就失蹤於強盜常出現的道路邊,留下大量父親的血跡。他們是真的不幸遭遇搶劫喪命了、還是另一場大型的惡作劇藝術呢?安妮與巴斯一面等待、一面尋找著父母,卻遲遲未有下落,他們也只能選擇出盡不同招式,想辦法引誘父母現身…

 

「其實我真正想要談的,真正讓我感到有興趣的,是妳的家人。」

安妮覺得有個空氣泡一路竄到她的腦門,一陣尖銳的刺痛一閃而過。她的家人。或許她可以一直談她的奶子和暗戀她的女同志跟蹤客?

 

在父母親就此失蹤的這段時間內,回到故鄉的這段時間內,安妮與巴斯重新思考、回顧自己的人生,自從他們當年毅然逃離家中,卻會發現自始至終心中都存有深深的「小孩A與B」的陰影…安妮即便成為影星,演技獲得好評並得獎,但內心最深沉的恐懼,她一再告訴自己這不是事實的真相:「就是身為范家人,身為她父母親藝術幻想的媒介,或許正是她這輩子唯一值得稱道的成就。」巴斯又何嘗不是?性格較為懦弱的他,從小就被擺佈著操弄著,但卻還是拚命依存著、依賴著父母,以至於遲遲未成為暢銷作家,讓自己抱持著「我是范家人中最不成材的…」如此強烈自卑感。更甚者,他還因自小的家庭教育造成的深遠影響,沒辦法當一個正常的男人建組家庭。作家女友對於他的評價是如此地一針見血,深刻地刺穿了巴斯與讀者的內心…!

 

「你很可愛,可是你家裡把你訓練得好像對這個世界的各項反應都只為了符合他們某項藝術的要求,讓你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跟真實世界的人交往;你的一言一行,好像都是為了某件可怕的事情在預做準備。」

 

讀者們在閱讀本作時肯定心中感受複雜難言,天下怎麼會有這樣的父母?是的,他們並沒有拋棄小孩、或用毆打與言語虐待小孩,但卡雷與卡蜜卻也完全沒有真心地去愛護自己的孩子,而是視為道具、視為戲偶,視為表演舞台上的一部分,就只是如此而已!這種長期累積下來的精神壓力、說謊習慣與演技,帶給安妮與巴斯的就是如此終生揮之不去的陰影,無法隨心所欲地控制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實在令人感覺悲哀與恐懼。這裡豈止是一個不普通的家庭,根本是個噩夢般的爛家庭…正如同美版那個怵目驚心的封面一樣,小孩A與B只有被戴上面具、穿上戲服的作用,而不是被視為「安妮」、「巴斯」這樣的個體尊重對待…你能夠忍受嗎?

 

安妮:「你別在這裡發瘋了!你還記得我們為什麼要在一起嗎?我們在一起就是為了防止彼此發瘋的啊!」

 

巴斯這輩子只吻過五個女人,其中一個還是他姊姊;巴斯知道這個比例簡直拿不出來見人。他可以用一隻手就數完他這輩子做愛的次數,剩下的手指頭還足以操縱複雜的皮影戲偶。

 

直到故事的最後,安妮與巴斯各自找尋到了新的出口,可以開啟出人生的新一頁篇章時,作者凱文.威爾森還是為范氏父母的失蹤之謎給了讀者一個驚愕又驚奇的解答。對於他們的人生理念與價值觀,即便我們難以認同,卻也還是能夠佩服這樣強大且堅信不移的「信念」吧!范氏夫婦為了「藝術」所能犧牲的不只是親生子女,還包含了自己的人生。儘管這是自私的作為,讀者卻也無法理直氣壯地去否定他們。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也願意為這樣的選擇付出任何代價。世間上許多藝術不正是靠著犧牲與絕境所換來的嗎?卡雷與卡蜜究竟為了「追求的藝術巔峰」而在人生的最後一段路上做出了甚麼樣驚人的行為,就是這本作品的最大重點、萬勿錯過。

 

如果你熱愛藝術的話,不管藝術帶來多少不幸與痛苦,一切都是值得的;就算你必須傷害別人來完成這個目標,那也在所不惜;只要結果夠美、夠怪、夠讓人永生難忘,那一切都無所謂,一切都值得。

 

凱文.威爾森本身被稱為是才華洋溢的新稅作者,從《非普通家庭》中呈現出的獨特風格便可窺見一二。正如同他獲得幾間藝術村、藝術家中心的獎金贊助(台灣也有一些駐村藝術家我採訪過,滿有趣的),他本身就是個想法特異的,藝術家氣息濃厚的非大眾作家,思維無法令人捉摸猜透、文字充滿幽默魅力、作品持續獲得肯定。本作在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goodreads閱讀網站上均獲得平均約3.5顆星的評價,更即將改拍為電影,由人氣女星妮可.基嫚來主演,會呈現出甚麼樣的諷刺喜劇氛圍呢?就來好好地期盼吧!

 

評論就像是解剖死掉的青蛙,他們只是檢視了肚子裡的內臟器官與糞便,可是真正要緊的東西,真正賦予那個身體活力與生命的東西,不管是什麼,早就已經不在了。這對藝術一點幫助都沒有。

 

PS:感謝皇冠文化邠如小姐提供本次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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