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芬克爾《真實故事》(雙視角封面版)  

 

(評分:8.5)

 

原名:《True Story》(2006)

 

二○○二年二月,《紐約時代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特約作家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接獲了驚人消息─一名因殺害全家而遭致通緝的年輕男子,在墨西哥被警方拘捕到案,而他冒用的身份正是「麥可芬克爾」。

 

翌日,《紐時》刊登了編輯部啟事,內容解釋芬克爾因為一篇研究報導造假而遭受革職。在名譽掃地、走投無路時,那位盜用其名的殺人嫌犯克里斯汀隆戈(Christian Longo)喚醒了他的新聞直覺並顯露一絲擺脫臭名、搏翻身的契機。因此芬克爾前往奧勒岡林肯郡監獄,意圖挖掘真相,一段詭異又懸悚的關係就此展開─由專題報導轉變為心理鬥智,真相的本質既神秘、狡詐,謀殺、情愛與欺騙被交織為一場引人入勝之敘事。

 

宛如殺人回憶一般的層層回溯,當案情在兩人信件往返或訪談之間不斷翻轉而重複定義之時,彼此也被現實裡的道德、法律與社會體制所箝制,進退失據,原地盤旋。同一懸案由不同視角望去,產生了悖離的論述,唯一事實卻早已隨最初的屍體而逝去……

 

本書重點

關於謀殺,回憶,我的過失。

「好吧,」我對他說。「告訴我真實的故事。」

 

★《紐約日報》《波士頓環球報》《華盛頓郵報》《出版人週刊》《科克斯書評》)《書單》等國際媒體,一致驚艷盛讚,並入圍愛倫坡獎「最佳犯罪實錄」!

★改編電影由喬納•希爾Jonah Hill (【華爾街之狼】【魔球】)、詹姆斯•法蘭科James Franco(【172小時】)與費莉絲蒂瓊斯(【愛的萬物論】)主演,布萊德彼特Brad Pitt擔任製片之一。

 

一場充滿心理詭辯的犯罪實錄,

在道德混亂的對話意識中,勘驗謊言、愛與死亡的真相。

 

 

P.13 倫敦人道機構「反奴役國際」所提供的資料,一卷紀錄片說明全世界有二分之一產量的可可豆──巧克力的主要成分──都是栽種於西非象牙海岸中部的峽谷中。這些栽種物的絕大部分根據這部紀錄片記載,都是青少年或年紀更小的男孩的勞力付出成果,而這些人都是由人口販子從鄰近窮苦國家拐騙而來的,他們的勞力不沒有換取應得的工資,反而備受奴役;他們得從頭到晚工作,幾乎沒有飯吃;他們每天晚上被鎖在擁擠又沒有床的房間裡,完全沒有醫療照顧,也沒有錢。此外,他們更是經常被鞭打。

紀錄片中指出象牙海岸幾乎所有栽種園都採用奴役勞力。其中一個片段是這樣的,一個年輕男孩雙眼無神盯著鏡頭,當他被問到有甚麼話想要對那些吃巧克力的人說時,他回答:「他們享受的是我的遭遇,那是我辛苦工作的代價,但是完全沒有得到任何補償。他們吃的是我的肉。」

 

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真的。整本書所敘述的故事、人物,完完全全地符合書名,這正是一場百分百的《真實故事》。這可不是什麼有栖川有栖刻意取個與筆下出現角色同名筆名的小技巧,麥可.芬克爾就是本名,他是貨真價實的世界級自由記者,他的專題報導涵蓋非法獵殺野生大象、阿富汗衝突與以色列議題、全球器官黑市交易等重大議題,《紐約時代雜誌》、《國家地理歷險雜誌》、《大西洋月刊》、《運動畫刊》……這些美國最具權威性的刊物都刊載過他的報導,他為紐時撰寫的海地流浪難民故事還獲得過利文斯頓國際新聞報導獎。然而──他也確實因為說謊而身敗名裂!仔細在網路上搜尋一些資料後,世人對他的評價是他的報導常常沒有引述、且因許多報導來自世界上較為落後的地區(如象牙海岸與海地),而難以被查證。如同本作中裡鉅細靡遺地描述,2001年芬可爾那篇關於種植可可豆的馬里青年造假的新聞被發現後遭到紐時解雇。他跌入了人生的谷底,過去建立起的名聲煙消雲散。然而,他卻遇到了一個天大的轉機!2002年在墨西哥被逮捕的FBI十大通緝要犯克里斯汀.隆戈,在逃亡期間竟然使用了麥可.芬克爾這個名字招搖撞騙,自稱為是在紐時工作的那位大記者。原來自己可能是隆戈所崇拜的對象、彼此擁有超乎想像的連結?這位犯下滔天大罪的年輕人背後埋藏著哪些尚未為人知的祕密?芬克爾與隆戈順利聯繫上,打算博取隆戈的信任、成為他的朋友,將重大犯罪者的心理問題寫成一本暢銷書,並嘗試再度扭轉他的文字工作者人生。

 

P10 第二具童屍的發現也同時開啟了奧勒岡州林肯郡史上牽涉最廣泛的犯罪調查事件。警方將瓦德波特鎮上兩千名居民家中的小孩全部調查過,結果沒有發現任何孩子失蹤。美國西岸各州的警察局全部收到這兩具無名屍體的警報,完全沒有任何單位可以提供線索。美國FBI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在全國失蹤兒童資料庫進行比對搜索,結果一樣毫無所獲。

 

再來我們需要認識認識克里斯汀.隆戈這號人物,他在27歲時親手殺害了比他大7歲的妻子瑪莉珍與三個親生小孩,最大兒子的是4歲、而小女兒只有2歲。隆戈將四具屍體分別塞入兩個行李箱並丟入海港內棄屍,隨後使用偷來的信用卡、身分證逃亡入墨西哥坎昆。一個月後在墨西哥政府的協助下FBI順利逮捕隆戈。(被列在十大通緝要犯的人,若有民眾舉報可獲得高額賞金。而這份名單上的逃犯只有在被確認死亡、逮捕或者指控被撤銷後名字才會被移除。)雖說隆戈的逃亡之旅很快就落幕,但他狠心一夜間殺害四位至親的舉動仍堪稱驚世駭俗,根據調查他過去也犯下數筆財務訴訟案、也欠下大筆債務。如果說他是無力照顧家人瀕臨絕望了,為什麼不是殺害家人後再自盡?而是跑到墨西哥和陌生女子逍遙自在?看起來與常人無異、一點也不像陷入瘋狂?如果他純粹是個冷血的反社會人格者,又怎麼可能在與妻子結婚多年間認真賺錢照顧家庭?在鄰居、教友間備受好評?而他又為什麼要選用麥可.芬克爾這個假名呢?這個英俊風趣的金髮男人身上藏著無數謎團、扣人心弦的動機之秘,都有待「最後一搏」的麥可.芬克爾本尊為我們解開……涉險踏入這位微笑假面的內心世界。

 

P.30 那些沒有傷口的孩子強烈顯示「達羅亞馬利人民協會」的人都在對我說謊。也許他們都是被訓練出來說這些故事的,也有可能是要透過這樣的安排,記者才會能取得極具震撼性的報導題材,這樣才會吸引更多記者前來採訪,接著每一位都會被要求捐獻,然而這些報導又可以捲進更多捐獻,這樣對馬利人民協會來說是非常有效率的營收方式。假如這個推測為真,我發現,那麼這部英國紀錄片宣稱的普遍虐待情形也許根本相當罕見,甚至可能並不存在。我需要親自調查這些栽種園,身為《紐約時代雜誌》的記者,我很幸運自己有充足經費與數周的調查時間可以運用,多數的記者就沒有這麼好運了。

 

P.47 一位朋友說她根本不在乎紐約時報這件事,她在意的是我根本忽視她的存在。她說我還在紐時工作時一開始表現得好像有意認真地讓這段關係進一步發展,結果毫無預警地,我就突然幾乎失聯;另一個女性友人也告訴我一模一樣的事情。「感覺你好像想要裝得很性格一樣,你現在可以丟掉那套並開始面對現實生活了。」

我駕車途中不斷思考這些親朋好友告訴我的那些事情,我發現自己會在紐時作出這樣的事情並不完全是偶然的行為,那其中包含了自我膨脹、壓力累積與漸進式的鋌而走險行為。當我開始撰寫那則關於西非的故事時,我已經變得狂躁又自傲,我自以為新聞從業人員的規範對我已經不適用了。

 

在理解這部作品的背景之後,我們會發現《真實故事》的無比特殊之處,它確實不是加入作者個人意圖的虛構小說,而入圍了愛倫坡獎的「最佳犯罪實錄」類別。作者的優異文筆卻也完全嶄露無遺,全書讀來刺激緊湊、隆戈的人生故事直叫人雙眼發直、不忍釋卷,只想著趕快看下去,看看這個男人是如何從雲端跌落谷底、從有經營才華的小老闆淪為負債累累的殺人犯。《真實故事》的表現比起許多當代流行的犯罪懸疑小說還要出色,更別提欠缺實際調查作業的國內犯罪小說改編作:《黑水》或《無臉之城》了,比起大量的作者個人猜測,推理迷還是鍾愛真正的事實,想知道奠基於事實上、更為接近真相的邏輯推演。不然,出版社怎麼會一本又一本地推出開膛手傑克這類懸案破解版呢?更有趣的,不能遺漏的重點,是這本書亦為麥可.芬克爾這位爭議名人的回憶錄。

 

P.80 隆戈自己,在他寫給我的信件中,提及自己的專長就是捏造虛假故事中的諸多情節。「如果我要描述一件不真實的事情,那實際上必須要有一些基礎存在,那必須是我在生活中已經擁有一定程度的經驗,或至少是自己熟悉的話題。」那也是他覺得可以自在假冒我的原因之一:他對於我的作品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了。

 

讀者們可別忘了,隆戈之外,芬克爾本人的經歷也是相當引人入勝。他那精彩豐富的採訪履歷、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造假選擇,也都具備強烈故事性。既然他當了報導真實的記者如此之久(十二年),為什麼偏偏會在那個時刻走火入魔呢?背後又是否有些影響他這麼做的幕後祕辛?如此懸念,很幸福地,就由當事者本人親自來為我們揭曉!嚴格說來《真實故事》300多頁的篇幅只有描述芬克爾與隆戈兩個男人的人生歷程,但卻會在閱讀時不斷地被吸引與震撼,竟然是如此地引人入勝。最適合形容這本書的詞彙,肯定就是「現實比虛構更離奇!」了。

 

P.112 事實上,就隆戈本身這樣善於說謊的人而言,他心中似乎產生了某種副作用,就是他沒有辦法相信別人是誠實的。

 

P.138 我們的交流之間暗濤洶湧,雖然雙方都沒有明講,不過就像是場長期鬥智的遊戲一樣。雖然隆戈與我有時候都會假裝謙卑低聲下氣(說什麼「我並不算是那種愛讀書的人」。)我們彼此、我相信,都覺得自己比對方聰明,而且經常想要證明這件事情。

 

隆戈排斥記者,他說記者往往只報導自己、大眾想知道的部分,甚至扭曲真相,只是抹黑他是無情的滅門兇手。但他從以前到現在都在關注的麥可.芬克爾,才剛因為說過謊事業毀於一旦,對芬克爾來說急切需要一個好的真實故事扭轉頹勢,他勢必不可能再說謊造假了。於是,成為隆戈選擇傾吐「真相」的最好選擇。兩人開始通信、認識彼此,然而隆戈絮絮叨叨地述說他的逃亡過程、對家人的愛,卻始終對命案相關的情報隻字不提,也讓芬克爾感到洩氣與體認到,眼前這個男人可一點都不好應付。現在雙方依舊在相互試探,他必須先想辦法建立起互信的感情,才能讓隆戈說出更多可能的事實。雙方各具心機,進行表面上禮貌熱情但心底暗潮洶湧的話語對峙。芬克爾知道隆戈別有打算,但還無法掌握清楚,而他也認為自己是自由身、對比一個被關在牢獄中很可能遭判處死刑的重犯來說占據絕對優勢,只要套出可用的素材後,當然是故事要怎麼寫就怎麼寫!勝利者肯定會是他!

 

P.155 「各項指控選擇不認罪抗辯」,就我所知,所謂拒不答辯讓隆戈在這個案子中替自己爭取了一些抗辯的彈性空間。其中真正的涵義就是,他不需要靠實際宣稱不認罪的方式來針對那些對於自己的指控提出抗辯。透過這樣的方式,假使他選擇這樣,那他之後也可以更改自己提出的抗辯──像是,因為精神喪失的關係不認罪──這樣就不用宣告自己早先的說詞是失言。這看起來似乎只是件枝微末節的事情,不過在這樣針鋒相對的審訊過程中,那可能關係到他會不會被判處死刑。這樣的法律操作方式同時也意味著被告團隊還不是很清楚要怎麼進行這個案子。

 

P.173 多位心理學家的分析結果極其相似。狄克森、法蘭克林與楊布爾都認為隆戈在信中展現出許多自戀性人格異常的特質。當我詢問他們心中對於謀殺案發生的狀況進行揣測時,他們提出的看法都相當類似。很有可能的情況是,夫妻的關係走到了一個境界而瑪莉珍──這個角色的認同,隆戈寫道,他「非常害怕會失去她。」──她對於隆戈的所作所為已經失去耐性並威脅要離開他。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所謂的自戀創傷,這對他的自尊形成太大的打擊並觸發他內心殺人滅口的怒火。

薛爾也提出了相關的看法。「這個男人沒有辦法讓自己處在任何尷尬的場面中,他迫切希望在別人眼中維持良好的形象。」就在寄給我的一封信中,隆戈也幾乎承認一模一樣的事情。「我很害怕要是哪天MJ覺得我一敗塗地,如果這樣的指控是真的,我會完全沒有辦法承受。我需要她永遠對我投以崇拜又欣賞的眼光。」

我尋求諮詢的這些心理分析師都提醒我面對隆戈時要極度謹慎,絕對要比以前更小心翼翼。隆戈這樣的人,對於誠實無能為力。「說謊是他們天生的本質。不是後天造成的,那是天生的本質,小心中計。」

「你不要被這傢伙耍了,他不確定他知道自己是在說實話還是謊話。他會依照自己的需要捏造故事。」

 

持續探索對方時,芬克爾也違背與隆戈當初合作的承諾(不可有其他人介入彼此的關係),找了其他的專家來分析隆戈的信件,總算是能夠較清楚地描繪出這個犯罪者的心理圖像。精神障礙這種屬於人類大腦的謎團,不但是日本推理大師島田莊司提倡「21世紀本格」的概念,也同樣在歐美懸疑犯罪小說盛行多年,好比近年暢銷書《別相信任何人》、《列車上的女孩》等,這也是書內讓我覺得很有趣的地方,先前才說到想要知道隆戈的犯罪動機,伴隨科學調查與犯人的自述,就能夠理解了。順便也查了資料,原來所謂「自戀」亦分為三種:潛意識產生的自戀、社會角色伴生的自戀、自戀型人格障礙。隆戈便屬於第三種,對他人的批判極為遲鈍、喜愛炫耀自己的成就、並會把自己偽裝成自己渴望成為的對象,並得到其他人的羨慕。自戀型人格乍看下並不十分令人畏懼,甚至有時候這種為得到他人羨慕而奮發向上的努力心態是值得稱許的。然而詳細閱讀隆戈的人生故事過後,我們也才會明白這類人格缺陷仍然是危險的,就像反社會人格者天生無法對他人產生同理心、也無法認同社會上的倫理規範,而會輕易踰矩。說謊成性的自戀型人格嚴重到可能並不清楚自己說的是謊話還是實話,固然是好用的懸疑小說素材,但換作在現實中偵查可就叫人頭痛了,芬克爾真的有辦法從隆戈口中套出他想要的、世人想要的真相嗎?

 

P.177 雙面間諜這種雙重性格,我不得不承認,我向來還滿擅長的。西非那篇故事其實並不是我第一次明目張膽的說謊。我已經說謊很多次了:為了要拉抬自己的信用、促發別人的同情心或是讓我看起來不那麼平常。我很會說謊,而且想要揭穿我也很難。我的父母,當我詢問他們時,他們從來都不覺得我是個會說謊的人。「動如脫兔的小孩」我的母親這樣描述我的青春期。我的姊姊也是,她說她一直認為我是個誠實的人。不過就在自己相當年輕的時候,我就知道對於事實動一些手腳──誇張的時機、幻想的遭遇──都可以讓故事聽起來更加精采與流暢,而且也讓人心生嚮往。我曾經對一些陌生人說謊,單純只是因為說謊很刺激,也可能是我想要讓他們對我印象深刻。也許那些曾經在網路上扮演虛擬角色的人可以了解這點──那種冒險和宰制的氛圍,那種遊走法律邊緣的刺激。我很喜歡說謊,對我而言,說謊就像是那些逃避現實的人透過藥物引起的興奮感受。

 

或許還真的有可能!劇情進入下半部後,芬克爾在回憶錄裡坦承了自我,原來他自己也是在青少年時期就有著說謊的習慣,為了保護自己、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說些尺度遊走於「無傷大雅」間的謊話。芬克爾原本以為自己從事新聞工作後就擺脫了這個習性,他能夠將「專業」與自己的「性格」區分開來,然而最後事實證明「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在初版完成稿件不具獨家吸引力下、在編輯有意無意的壓力下,他還是選擇了試圖用謊言包裝讓自己達到更高的成就。敏銳的讀者們應該也會發現,在芬克爾的自述中,他其實也有或多或少的自戀型人格,不過與隆戈不太一樣,更接近「社會角色伴生的自戀」,在締造幾項新聞業者的好成績後,在《紐約時代雜誌》這個媒體金字塔頂端站穩腳步後,也開始自認更優異於其他記者、新聞從業人員的規範已經對自己不適用了……等等。同性相吸,聰明的隆戈肯定也在相處過程中發現芬克爾與自己的雷同,兩位自視甚高的謊言家自然而然地針鋒相對又相互認同彼此,能夠揭穿對方謊言的人,也很可能只有另一個撒謊故中好手的「自己」了,這中間的錯綜複雜人性,真叫人是玩味不已。看看芬克爾對於撒謊快感的形容,又是多麼貼切。

 

P.198 他似乎在挑戰我有沒有辦法在他的英雄事蹟中找到任何漏洞。現在我知道了。至少,我以為我知道了。他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就像我對他好的理由一模一樣,就是自私。我正在幫助他完成一項計畫,他正在利用我。隆戈正在衡量分配他的故事,一次一公厘地測量著,這樣一來他就可以小心地切分。他知道我會進行詳盡的作業──我才剛毀了自己的職業生涯,因此我不可能讓自己再犯下任何微小的瑕疵。我很確定隆戈確實想把我當朋友,我相信他很珍惜這條生命線。然而如今我感覺到,我們整段關係幾乎打從一開始,就已經不單純了。直到這一刻以前,我一直以為自己是漫畫裡的那隻貓;然而此時此刻,我不由得倒抽一口氣,我們一直以來都在玩弄對方。假如他的家庭生活故事可以通過我的仔細檢查,那就一定可以通過陪審團那一關。我就是他上台前的預演,我就是他的單人焦點團體。當他需要在法庭上重述他的故事時,也就是幾周之後,那就會是一則緊湊又經過潤飾的故事,全程由他的私人寫作教練親自參與編修。換句話說,我這一路以來都在不經意地幫助隆戈脫罪。

 

P.212 我與隆戈的往來已經持續將近一年了。「我想你比我父母親都還要了解我。」他告訴我。然而我對於他家人被殺害這件事情依舊一無所知。他的信件內容鉅細靡遺,哀戚又冗長,但是讀起來就好像《一千零一夜》,總是可以引起我的好奇心卻怎樣也讀不到結局。他寫的任何事情都沒有讓我因此覺得他是清白的。不過,我還是想要相信他,我不希望他是殺人犯。也許這正是他想要的,假如它可以讓其中一名陪審員也有相同的觀感,也許他就可以讓他心中的懷疑去影響其他陪審團成員。他的計畫,就我目前的判斷,就是要運用他的魅力來作為一種防衛手段。他可以展現自己是個聰明又敏感的人,而且是個正常又舉止得宜的男人,因此要是他會犯下這樣的罪行,那顯然是在精神失常狀況下的作為。隆戈也對我坦承依些自己不檢的行為,但是每件事情聽起來都是那麼詭異又利他。他在相機店裡偷錢是為了要買訂婚戒指給瑪莉珍;他偷了一輛休旅車給他太太──而不是說偷給自己用。他偽造假支票是用來支付員工的薪水,他後來又偽造更多支票來買建材,目的是要讓自己的家人可以更安全更舒適地住在倉庫裡。這些都不像是一個冷血殺人犯會做的事情,這些都不是有報復意味的罪行,而且也不怎麼殘酷。

 

就是這樣,《真實故事》持續地伴隨兩位說謊家主角的關係深入地探究隆戈家滅門血案的遠因與起因。由於有大量與案情沒有絕對相關的家庭生活描述,多少在過程時有點讓我想快轉的部分。但整體的魅力絕對是瑕不掩瑜,伴隨芬克爾的紀錄一步步接近犯罪核心,並在最後觸及智慧犯隆戈的真正意圖時寒毛直豎!雖說在閱讀過程時我確實覺得隆戈不如人魔漢尼拔那樣魔力十足、能夠巧妙操控人心(畢竟是真人嘛跟虛構角色比也太不公平),但隆戈能夠持續地在做生意失敗後再起、成功後又再度失敗這種特質已經夠厲害了,談起逐漸崩毀的人生這點比起殺人鬼藤子有意思、也堅強得多。讀者我也完全沉迷在這個男人敘述的龐大故事裡,多少地被他各種「利他」的行為辯解所打動。而他成功抓住了芬克爾這條生命線,讓抱持滿滿戒心也聰明的芬克爾也踏入陷阱、發自內心地認為隆戈是個好人,或許罪證確鑿的命案有那麼一點翻案的可能性。(不過這本書完全沒寫到警方、FBI那邊所查到的直接證據滿可惜的,應該不是作者本人查不到,而是他刻意為了故事效果省略不寫吧,想為讀者保留一點勁爆翻案的期待。)就結果來論,由於隆戈認罪,芬克爾原先擔心的事情(自己成為脫罪的工具)倒也沒有發生,從結局來看,或許真的對隆戈來說多加入了太多個人推測的芬克爾才是一個騙子吧!但在隆戈被捕、直到被判處死刑的這一年間,他確實作了詳盡的觀察報告,包含在監獄內、法庭上。對於犯罪心理學來說,應為頗有價值的文獻。有網友沒查清楚資料,以為這本「虛構小說」中的芬克爾是「不可靠的敘事者」,我想這個可能性應該是能夠爽快剔除掉的~《真實故事》各處完全能夠看得到作者的小心翼翼!當你明白這些記者血淚背景都是真的後,也很難說出愛倫坡獎犯罪實錄會給內容仍有造假的作品入圍機會的話。

 

P.247 整個場面似乎就像是一段漫長的諮商。卡爾席克在中午休庭時間這樣告訴我,「我想要陪審員有更多時間可以看到他,好讓他們習慣隆戈。他們看到他的時間越長,就越不可能判他死刑。」

 

P.287 隆戈這封信的內容架構中,所謂「實情」的意思就是指出瑪莉珍才是殺人兇手。不過當他站在證人席上說完這項實情時,先看到了我的反應,接著又從律師那裏聽說他的證詞似乎不太被人接受後,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犯了大錯。他很久之前就已經原諒瑪莉珍所犯下的這些罪行,但是他卻太晚才理解到,要是他一肩承擔起所有殺人責任才不會讓人看不起他,也可以讓世人永遠記得他已故的妻子是個仁慈又婉約的女人。

假如他當晚沒有對瑪莉珍坦白一切的話,他這麼想著,那麼她與孩子們可能都還活著。「這條通往誠實的道路,遠比謊言與背信那惡名昭彰的道路,更加讓人鋌而走險。」

 

書籍翻到最後,終歸該有個解答?很遺憾,《真實故事》不是小說,而是現實中的命案,只要犯罪者不說出動機,我們就無法擁有一個心滿意足的解釋。芬克爾本人也一點都不相信隆戈是被陷害的(書中也沒出現類似嫌犯的其他角色),他在與隆戈相處的過程中,直覺也感受到他就是兇手,只是想要聽到他親口承認、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顧左右而言他。在進入最後審判時,隆戈提出了解答,一個旁人都不相信的答案。他說另外兩個小孩是受不瞭丈夫是騙子的妻子瑪莉珍崩潰後殺害,只有一個小孩與妻子是他回到家後受到刺激也不小心殺害的。在死人無法辯白的情況下,或許這是真相,是隆戈可能遭遇減刑的機會,但在他逃亡至墨西哥尋歡、且說謊無數後,已經就像個放羊的孩子,再也不會被社會大眾所信任,甚至只招來更嚴厲的鄙視與批判。這說明了一件事,人本來就只會聽到自己想聽到的,而或許隆戈早就心知肚明這點,而懶於說出這個真相。只是拿它當作餌,來玩弄芬克爾在內的所有世人。但我是覺得,正如同隆戈寫給芬克爾的第一封信上便註明的,「不管你最後蒐集到幾千頁,關於全部的故事,那些內容也都不會提供任何確切的描述或解釋。」而他的信件卻包含了至少三種不同版本的謀殺經過,一個是他完全清白、一個是他殺了兩個人、另一個是所有人都是他殺的。甚至,不可思議的,被判死刑後仍然廣受歡迎,還有美麗的女人主動與他結婚的隆戈(不可能有任何肉體上接觸,還真是柏拉圖式的戀愛啊!),還對芬克爾提出了這個想法,計畫要送未婚妻的結婚禮物就是用一本書揭露所有事情的真相,從頭到尾、鉅細靡遺。是的,我們終究無法明白那個血腥的林肯郡之夜發生了甚麼事情,我們只能肯定,四位至親慘死的克里斯汀.隆戈不但沒有甚麼悔意,還很盡情地繼續在享受他所剩的人生,更把這個慘劇當作玩弄所有世人的素材,肆意消費著他的愛妻、骨肉們的屍體,這是他最大的武器……多麼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者。還記得日劇《BONDER》也演過這類型的自戀型犯罪者,他們只愛自己,被認定比不上自己的人都能夠棄如敝屣,實在讀的是畏懼又感嘆啊!

 

P.105 「你知道我已經看過你所有家人了。好的。而我知道他們離開這個世界時的樣子並不是那種殘忍血腥的樣子。好的。命案現場並沒有血跡斑斑,完全不是兇殘的場面。我認為那只是一個絕望男子不知所措時以為他只有那樣的選擇,最好的選擇就是那樣了。」圖爾在接下來的一分鐘開始解釋所謂的「傳統滅門血案」──這種形式的謀殺案件都是由父親動手殺害全家,謀殺動機完全與怨恨無關,但卻是因為他覺得自己無力照顧家人又不想要讓他們受到折磨。圖爾指出隆戈的說詞似乎可以支持這個論點。

 

《真實故事》後來也在2015年改編成為電影上映,製片是帥哥明星布萊德彼特,麥可芬克爾本人也擔任其中編劇一員,由喬納希爾來飾演芬克爾、詹姆斯法蘭柯飾演隆戈。但影評普遍不好,問題不出在演員而是劇本上,芬克爾本人從電影裡再撈一票的想法也沒能如願以償,他看來還是不具備「創造」出一個優秀故事的才能。小說家跟記者工作完全是兩回事,犯罪懸疑小說與報導文學也是截然不同的文體,當過記者又曾經想寫小說的我有著最深刻的理解。看到有網友提到,兩個主角都很不討喜、就是自大自戀的騙子相互吹捧與利用而已,我倒是覺得沒甚麼好再嫌棄的,畢竟這個故事就是在反映真實的人生、在紀錄曾經發生的事情,而現實中的許多人,本來就難以讓人喜愛。說得更嚴厲一點,現實本就是無比醜惡的,也很難找到解脫與解答的。如果不想看到討厭的人,致鬱系作品不就無法生存了?《真實故事》裡頗為赤裸地呈現了讓我們厭惡害怕的人性,見證了芬克爾這樣的記者在報導真相的信念與想捏造善意謊言間的良心衝突,以及他本人所發現的可可豆栽種園虐待童工事件實為子虛烏有的國家詐騙等重大事件,內容已經非常豐富飽滿、讓我覺得獲益良多,也享受了一趟有點心驚肉跳的閱讀旅程。無論隆戈有沒有被芬克爾套話套出完整的動機,似乎也不再那麼重要了。希望芬克爾在這起事件後確實已經再世為人,好好照顧自己的家庭、繼續撰寫重要的真實報導,重燃那份記者的熱情使命吧!在本書的文字中,已經看到了他的反省,當然也祝福他。而我們讀了這本書的讀者亦該從這兩個說謊者身上慘痛的教訓學習到不少東西,勿被一時膨脹的自信、虛榮心所操縱,隆戈就是小錯不斷又無心制止累積成大錯,那麼我們就盡量做到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要說沒有特別意義的謊言,好讓自己養成誠實面對每一項困難的個性吧。《真實故事》在亞馬遜網路書店上獲得平均四顆星的高分成績,有55%的讀者是直接給予5顆星的滿分評價,另外27%的讀者是給四顆星,可以看到這部作品的傑出也同樣是受到社會大眾所肯定。品質無須擔憂,我也真心地推薦給推理迷朋友一讀。能寫得這麼生動又刺激的犯罪實錄,絕對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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