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夏.亞蘭果《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  

(評分:7.0)

Prix du polar européen歐洲最佳犯罪小說獎!

 

原名:《A Curious Mind: The Secret to a Bigger Life》(2015)

 

 

各國書評家與讀者一致叫好:「這是我讀過最好看的犯罪小說!」

德國犯罪現場王牌編劇跨界處女作.轟動全球27國

好萊塢改編電影.重金推出

 

真相,毀滅幸福婚姻;謊言,扼殺愛情。

他,豈能全身而退?

 

亨利是成功的暢銷小說家。

他風流倜儻,慷慨又聰明,充滿致命的吸引力。

人前是擁有廣大粉絲的大作家,人後是寡廉鮮恥的騙子、冒牌貨。

他與妻子過著令人稱羨的優裕生活,文壇名聲如日中天。

不妙的是他的情人懷孕了,說實話會毀掉這一切,

他想,何不除掉那個麻煩的人……

 

 

在我們之中的說謊者都知道,謊言裡必須藏有一定分量的事實,謊言才會逼真。通常只要灌注一丁點事實就足夠,就像馬丁尼一定要加橄欖一樣不可或缺。

 

商周出版書評三連發的最後一彈啦XD 也是一本讓我卡關許久的書,總覺得自己沒有掌握到作家之於這部作品的完整意圖,也可能因為這部作品太異色得難以掌握,與常見的歐美懸疑犯罪小說有所差距,帶給我了一些新的衝擊以及困惑。《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的作者沙夏.亞蘭果(Sascha Arango)來頭可不小,他是德國經典警探電視劇Tatort(犯罪現場)的王牌編劇,熟悉推理與犯罪的主題和細節,本書是他五十歲後首次跨界書寫推理小說,也迅速獲得多項大獎與銷售成績肯定。接下來,我們就從「德國犯罪小說」先聊起好了。

 

德國是歐洲的頂尖強國,他們的個性堅忍不拔且團結,也總帶給人一種嚴肅、不苟言笑感。德國內的閱讀口味與英美相距其實不遠,一向流行著懸疑犯罪、驚悚小說。台灣曾代理進來的包含妮樂.紐豪絲《白雪公主非死不可》、阿爾諾.史特博《人皮手稿》與《操弄》、奧利佛.普茨的「劊子手偵探」系列、薇比克.羅倫茲《全都藏好了》…其實數量相當多。而最具代表性的應該還是律師費迪南.馮.席拉赫和瑟巴斯提昂.費策克,前者自《罪行》起對於犯罪的親身案例本本都成為暢銷書;後者更是由商周出版2008年起一手引進打造,至今《治療》、《遊戲》等七部作品有口皆碑,粉絲無數。眾觀這些作品,「驚悚」成分是比較明顯的,大多也在強調現實人生的殘酷犯罪。像今年國際書展曾來台的紐西蘭作家保羅.克里夫,他的「重口味」作品在德國就也相當受到歡迎,甚至登上過德國亞馬遜書店的年度犯罪小說銷售冠軍。

 

殺人犯得保持警醒。他們的敵人就藏在細節裡:脫口而出的話,忘記的小事情,不起眼卻能摧毀一切的失誤。殺人犯必須警覺地牢記自己做過的事,每天都在腦海裡更新卻又隻字不提。保持沉默卻又與人性牴觸。守住秘密並不容易,終其一生堅守沉默是個折磨。殺人犯在犯下罪行的那一天起就開始受懲罰了。

 

在這些德國作品之中,《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確實是一個另類的存在。更甚至是在整塊歐美大陸的犯罪小說領域裡,都展現出特色的作品,主因是他的「黑色幽默」、以及成功逆轉潮流的「反英雄主義」。書介和國外書評都拿本作與犯罪小說史上的經典先烈,也曾改編為電影大獲好評的《天才雷普利》相提並論。這可是夠沉重的比較級啊!但也剛好因為我還沒有拜讀過雷普利系列,沒辦法作足夠深入的比較(如果要寫導讀、推薦文就會去看啦~),但從許多對於雷普利小說的深入評論中,也可大致抓到方向與本作相比,以及談談不一樣的地方。

 

亨利的處女作《法蘭克.艾利斯》全球賣了上千萬本,被形容為一本帶有大量暴力,沒有任何歡樂氣氛的驚悚小說。故事敘述一個自閉症患者為了找出殺害親姊的兇手而當上警察的故事。首刷十萬冊在一個月內銷售一空,想當然耳也有那麼多人在第一個月就讀了這本書。八年後的今天,亨利已是個暢銷作家,作品在全球翻譯成二十種語言,獲獎次數多到數都數不清。莫雷安尼出版社為他出的五本書本本暢銷,本本都改編成電影或舞台劇,《法蘭克.艾利斯》也相繼為學校列為教材使用。幾乎可以稱之為經典了。

除了亨利本人外,只有瑪莎知道,這些小說沒有半個字是他寫的。

 

「我對文學沒興趣」。瑪莎談到這個話題時這麼說:「我只是想寫作而已。」亨利將這句話牢牢記在心底。瑪莎過著隱士的生活,究竟是從何來的靈感讓她創作出那樣搶眼的角色?亨利百思不得其解,瑪莎不出遠門卻熟諳世事。

 

顧名思義,這本書的主角就是亨利,與最近FOX熱映的《不死法醫》(Forever)主角是同個名字。故事以第三人稱敘述,看到後來會發現這手法成功地塑造出亨利的神秘與難解,讀者始終無法真正明嘹他的內心所想。在開頭作者就丟出了一個有趣且巨大的爆點──亨利是全球聞名的暢銷作家,但這些小說沒有一個字是他自己寫的!他的妻子瑪莎才是真正的作家。瑪莎就我的觀點來說,就是一個無法理解的人類。擁有寫出經典小說的長才,卻沒有把寫作當一回事。寫出來的鉅著沒有打算給任何人看,如果不是亨利恰巧發現,只會落入垃圾桶或火爐消失的地步。而且我覺得上面摘錄的那句話基本上就好像在自打嘴巴了,現代不比從前,瑪莎這種「宅女」設定的「超級小說家」真的能存在嗎?我實在抱持滿滿的懷疑…真要解讀,這就屬於全書濃濃「黑色幽默」的重要一環。

 

瑪莎打從出生就有聯覺的能力,任何味道和聲音都能讓她看見顏色與圖案。在學校第一次學習寫字的時候,她就已經能在每個字上看到不同聲音留下的色彩變化,多半由開頭的字母決定主色調。她一直以為其他人也跟她一樣。直到九歲才發現,不是每個人都能到詞彙散發光彩。

 

沙夏.亞蘭果有為瑪莎的天賦多作了一點補充,強調她擁有「聯覺」的能力來為天才小說家作註解。聯覺又稱為共感覺、聯感,簡單說就是一種感官的接觸刺激會自動觸發另一種感官的認知,像瑪莎的聯覺特別強,比起日本輕小說《文學少女》裡女主角天野遠子能從文字品嘗出味道的設定更為厲害。不過「聯覺」能否因此讓瑪莎轉換成需要足夠經歷才能書寫出人性的暢銷犯罪小說家?我還是認為不太可能。也或許因為書中的幾個重要人物設定上都讓我覺得有點脫離現實,才讓我讀來感到罕見的「困擾」,真不失為獨特閱讀經驗。

 

亨利遵守了他對瑪莎的承諾,自我介紹時聲稱自己是原作者。他發現這樣宣稱其實挺容易的。他不用特別說明或證明甚麼,因為大家都知道作家除了寫作什麼都不會,偏偏寫作人人都會。當作家不需要具備專業知識與能力,也不需對此專業發表評論,除了一些生活經驗外也不需要特別值得一提的教育背景,更無須提出文憑。他只需要拿出寫好的文章,最後的評斷交由評論家與讀者負責,作家越少談自己的工作,身上的光環會越耀眼。

 

黑色幽默是一種對現實嘲笑、抨擊、諷刺,並將「幻想」和「否定」結合在一起的文學表現手法,當然在電影、藝術上也都有所發揮。美國評論家尼克伯克(Conrad Knickerbocker)這麼解讀黑色幽默:「帶著濃重的荒誕、絕望、陰暗甚至殘忍的色彩。作品以一種無可奈何的嘲諷態度表現環境和個人(即「自我」)之間的互不協調,並把這種互不協調的現象加以放大,扭曲,變成畸形,使它們顯得更加荒誕不經,滑稽可笑,同時又令人感到沉重和苦悶。」經由解讀,也確實能夠理解《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裡充斥的恐懼與荒謬。亨利其實不是莫里亞提等級的犯罪大王,他心術不正、劣跡滿滿,智慧卻與我們一般人相去不遠,由他眼裡所看透的出版業界炎涼,倒是格外有力。不會寫作的人卻能風光經營著暢銷作家的身分,旁人也看不出任何破綻,這不正是個天大的,卻讓讀者難以辨駁的諷論嗎。

 

過去貝媞只看到亨利哭過一次,那是在麻州史密斯學院授予他榮譽博士學位的時候。親眼看到那幕以前,貝媞一直以為亨利是個不會流眼淚的人。

 

亨利有一雙能挑動女人情慾的巧手,做些手工藝或從事嗜好活動是為了排擠無聊與負面思考。他喜歡動手修理東西,不是為了討女人歡心,而是他原本就樂在其中,況且他也實在沒有什麼別的事好作。

 

作為主角的亨利,更是在遵循黑色幽默原則下,一個搶眼的反英雄人物。其實犯罪小說往往都是在塑造反英雄(Antihero),簡單說就是角色不是正派人物但卻擁有吸引人的英雄氣質。曹操就是典型的反英雄,而近年超熱門的美劇《紙牌屋》也是憑藉塑造成功這類角色聞名。反英雄往往非常矛盾,在一個場景中叫人崇拜、但在另一場景卻是個討厭的傢伙。這相當符合亨利在書中帶給其他角色、讀者的形象。既以暢銷作家的光環被人崇拜著,卻也有人是知道他的真面目而厭惡著他。

 

法許目前蒐集到的資料足以拼湊出亨利從出生到十一歲,以及最近這九年的人生,並且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中間還有將近十五年的空白。每個人的生平裡都有看不見的汙點和黑暗故事,包括那些因為難堪或不重要而寧可捨棄的事。不過他一消失就是十五年,很難不引人注目,亨利整個青少年時期都不見了。二戰集中營惡名昭彰的殺人醫師門格勒就算不斷變換藏身處,都留下了日記和藏身的蹤跡。他忽然從天而降,還出版了小說,就這樣。沒有助跑,沒有練習,更沒有錯誤。每本小說多少會反映作者的人生,就算隱瞞得再巧妙也會有他的影子。吉斯博.法許相信,不管亨利的小說真的是他自己寫的還是從別人那裡搶來的,裡面都擠滿了隱藏線索,只要找出關鍵就可以解碼。

 

如同先前我提到對於瑪莎的設定不太能接受,其實對於亨利也是如此。這本書刻意地不太深入描寫幾個重要角色的過去與個姓,亨利的「空白十五年」到最後也都沒有交代就讓我覺得滿可惜的,只大概知道他也幹過小偷。他為什麼成為這樣一個有缺陷的人?甚至嚴厲一點看待,對於週遭事物沒有太多珍惜與感情的的他更有點「反社會人格」的傾向,這個人的「個性」與經歷其實滿有發揮空間。由於日系小說大多會在人物性格、關係上交代細膩,這也是讓我閱讀本作比較不習慣的地方。是德國作家的文學性。犯罪小說要打動人心,重點就在於人物而不是詭計,裡面的角色心理要能夠讓讀者著迷,人魔漢尼拔就是最好的案例。也正因作者留白空間不小,始終沒有辦法讓亨利打入我的心坎裡,為他緊張或擔心。

 

她只考慮自己,亨利只是她計畫的一部分,而亨利欣賞她這點。貝媞是個離經叛道的人,她追求成功,也要肉體上的歡愉,就像在荒野探險還要求有暖氣吹一樣。她的內心深處腐敗墮落,而且跟亨利一樣沒有道德,這讓他倆一拍即合。

 

幸運與瑪莎結婚並名利雙收的亨利,本性始終是個卑鄙的小人。他與責任編輯貝媞一直維持著外遇偷情關係,直到貝媞確定懷孕了,事情該面臨解決時他實在找不到跟瑪莎攤牌的方式。說明白了,這就是全天下小三的悲哀,總以為自己有一天能成為正室,但終究會發現自己只是對方的「第二號」,對方不會真的敢為這段愛情拋棄現有生活。遑論亨利,他的所有都是瑪莎給的,而且就感情面上,這兩人也是真的相處融洽,感情穩定。他沒甚麼特別嗜好與興趣,家庭主夫的角色樂在其中,可歌可泣的浪漫冒險可不在他的字典裡,於是,殺人比撒謊容易,亨利擬定了殺害貝媞與自己骨肉的完美計畫開始付諸實行…

 

門鎖扣用把餐刀就輕易撬開了,門沒有鎖。打開花不了五秒鐘。發現自己過去的開鎖技巧還沒變生疏,亨利感到相當滿意。可是滑雪這種事日久也不會荒廢。亨利從來不會去拿比自己所需更多的現金與首飾。他尊重私人領域,所以從來不碰別人的私人物品,遭竊者較容易忍受其損失。基本上他不碰藝術品,那種東西要換現金不容易。最理想的情況是受害者沒注意到遭竊,不過這種情形不多。

 

基於不暴雷的立場,當然不能透露亨利的完全犯罪計畫有沒有成功。但可以肯定的是,作者不愧是編劇出身,小說裡安排爆點的時機都很妥當。亨利為了保有安穩生活成功「殺人」後,揭發出來的真相卻是讓讀者大吃一驚,不但那股黑色幽默的諷刺性達到極致,命運的荒謬根本讓人預料不到,也讓我們很期待後續的發展,該如何收尾。以及他該如何逃脫來自警方與敵視他的人鬥智、追捕。而這個趣味通常會體現在「不英雄的英雄」,也就是亨利這種平凡人,比起普通人更貪婪自私膽小的「小人」。他們沒有特殊的能力,如何抵抗來自世界的敵意,描寫起來當然是貼近人心、親民的。

 

伴侶不在,世界異常寂靜,沒有一種寂靜能與之譬擬。熟悉的事物悄悄離去,寂靜裡充滿了敵意與斥責。回憶的暗影無聲無息地出現,玩起影像遊戲。虛幻與現實交錯,聲音呼喚著我們,而過往回頭找上我們。

 

但也會在閱讀中發現另一個很可惜的地方,那就是亨利的虛無主義。他既然不是那麼地在乎是否被抓,也沒有全力以赴地想出狡詐計謀來隱瞞,那這種關於犯罪推理類的樂趣就大為減低。比起《死亡筆記本》那種正邪兩派竭盡全力對決的設計是截然不同的。(你都不在乎自己了,讀者也不太想太在乎你啊~)這就是我為何評論《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異色的緣故,它完全不是常見的犯罪小說類型,卻呈現出一種他人難以仿效的「味道」。而亨利也因他的「幸運」持續蒙混過關,因此被稱之為和雷普利一樣幸運的犯罪主角。

 

也正如我先前談到的,查詢一些雷普利系列相關評論。頂尖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說作者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是「嚴肅的犯罪小說家」。《紐約客》書評則言: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是無與倫比的擾人…是讓我們讀完之後餘夜難安的惡夢,讓我們意識到一種可以言喻卻不能解釋的恐怖可能性。這正是反英雄犯罪小說的核心價值,湊佳苗轟動的代表作《告白》也是這個意涵。它會敗壞你的道德觀、墮落你的正義、讓你在為邪惡鼓掌叫好之餘既感受到痛快也有一絲絲罪惡感。這個部分在《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裡就沒有那麼被凸顯,不血腥也不驚悚。而且這部作品更是一部以「荒謬」風格取勝之作,與海史密斯的「嚴肅」評價是大相逕庭。因此,讀過《天才雷普利》的推理迷,或是讀完本書後尚未決定要不要看看雷普利的朋友,倒不用太先入為主地認定這兩本書大同小異。

 

兩個男人抽起波士尼亞大麻煙,一邊聊天氣、大海與文學。有時塞爾維亞的歐布拉丁會聊到南斯拉夫內戰,布拉圖納次屠殺,還有他被關進特勒諾波列戰俘營的時光。每次一談起這些話題,歐布拉丁的眼神就會失去原有的光彩,聲音也跟著變生硬。亨利每次聽他講這些故事時,都不太確定歐布拉丁到底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自從南斯拉夫祖國軍強暴並隨後以木樁刺穿他女兒後,歐布拉丁有好幾年的時間會在周末開車回去賽拉耶佛附近山上的老家射殺幾個祖國軍洩恨。私底下是不是還在繼續偷偷幹這檔事?亨利不敢起誓保證。

 

有個未經證實的傳聞這樣說:俄國劇作家契柯夫的朋友據稱曾經闖空門進入他的書房,想搶救出那些珍貴故事的結局。契柯夫聞名的事蹟就是只留下作品裡最有限的字數,作品完成後,開頭與結尾便全數刪除,只因他認為開頭與結尾對故事來說無足輕重。因此有些《帶小狗的女士》的讀者驚愕地發現,就當書中兩個寂寞的人折磨人的戀情在禮俗與俄國式的躊躇間總算進入高潮,為在這份解救的愛情陶醉當中終能…竟然已經讀到最後一頁了,故事結束,沒了,打烊。急切渴求的東西不在這故事裡,真的很糟糕,可是讀者只能這樣接受。

 

沙夏.亞蘭果的純文學底不僅體現在整本故事裡的結構中,他也談到了很多與文學、歷史相關的軼聞,果真是位見識豐富的文人。冷靜幽默的語調,談起波黑人噩夢的布拉圖納次屠殺這種悲劇、或是契柯夫的俄國文學獨特曲調,看似輕描淡寫,卻都讓人印象深刻。也正因這部小說的文學性高,融入了大量虛無主義、存在主義、反英雄主義與黑色幽默等概念,作者想表達的不需要點明、盡在自己不言中的手法,多方面的優異評價也顯現出作家將這套純文學「親民化」的功力。只是,第一本看來自己的「意念」還是太重了些,而沒那麼好啃,也實在沒有讓我那麼喜歡。

 

《貝武夫》裡的傳說怪物格倫戴爾

亨利對於利用別人的價值具有特殊天賦,能為自己騙取讚美與特權。要得人尊重,先要行事光明磊落,但亨利兩者皆做不到。他或許會有心痛的感受,可是他不在乎,他認為只有軟弱的人才會害怕懲罰。他身上穿戴著盔甲,可是別人看不見。吉斯博當時在讀格倫戴爾(Grendel)的傳說,這支讓人心惶惶不安的怪物會在夜晚出沒捉走睡夢中的人,帶到沼澤的洞穴裡生吞活吃。亨利根本就是這隻怪物的翻版。沒人知道他甚麼時候出沒,只篤定知道恐懼會隨著他而來。

 

這張照片就是2007年電影《貝武夫:北海的詛咒》裡出現過的怪物格倫戴爾,是西元八世紀的英雄敘事長詩,舞台位於北歐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作者運用這段故事比喻,亨利不是古丹麥英雄貝武夫,而是醜陋的怪物,將其他人生吃活剝的格倫戴爾,只是外表上看起來衣冠楚楚罷了。設定上當然是頗為出奇且吸引,但也因為作者沒有多花心力去描述亨利那些「攏絡人心」的手段,就力道不足了。我是比較喜歡《惡之教典》裡蓮實老師那種徹底算計過的作法,但畢竟避開這種「絕對之惡」的書寫,像「現在」的亨利這種「無為」之惡,讓相交多年好友歐布拉丁出手幫他解決一部分問題的「幸運」,也別具一番滋味呢。最後的結局告白,「與其從不孤單,寧可永遠一個人」,更是從某種角度,為所有自私的現代人下了一個註解。你我都可能是亨利,永遠不敢面對真實那個有點醜陋的自己…!

 

亨利每次都選擇在書店辦朗讀會,表現力並不豐富,反而顯得含蓄而且冷靜克制,好似保持自己謙虛的形象。坐在最前排的幾乎是女性,大多介於三十到五十歲這微妙的年齡層。法許真的看見這些女人對亨利的雙唇有多麼專注,傾聽亨利的聲音讓這些女人的腿都濕了,任由亨利的文字竄入自己體內,卻又裝出一副是為了文化才來參加的模樣。這些朗讀會說穿了,不過是秘密的情趣潤滑慶典。

 

寫出亨利作品裡「每一句話都有如堡壘般堅不可摧」的斐芬柯佛簡直是書評界的萬磁王,他有著跩出壞作品,並對好作品慧眼獨具的能耐。少有作品能讓他感動,從來沒有作品能讓他跌破眼鏡,所有原創於他也沒有新意。不管別人對他抱持什麼想法,他能看出一本書的精華,釋放出它的美,讓它發光。

 

故事從勁爆起頭,在重重謎霧間落幕。於嘲諷滿點的奇思妙想中,我們也伴隨亨利度過一趟有深度的驚奇罪惡之旅。他周旋於女人之間,邪惡地享受他那富有的人生。厭惡亨利的法許有沒有抓到他的把柄、警察又是否有將對於亨利的懷疑付諸實行尋找證據?以及亨利最後是否能如願以償,保有大筆財產又逍遙法外呢?或許這些犯罪小說中常教我們注意的焦點在《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都不是重點。這荒唐的世道裡,虛偽的人心容忍著各種小奸小惡,並視謊言為理所當然。亨利就是懂得保護自己,在違法亂紀的邊緣中伺機獲取最大利益,這種在現實社會中屢見不鮮的人。作者讓讀者認識「亨利」這隻怪物所代表的每一塊人性陰暗角落,眾人皆醉他獨醒,於焉足矣。

 

眾所皆知,有關誰在哪裡打電話給誰還有打了多久這樣的資料,電信公司只會保留六個月。奧納.布魯覺得這對徹底搜查作業來說太短了。如果所有檔案都能不分動機儲存下來,作為日後刑事追查之用,追查起來就會極為有效,還不能設時間限制,畢竟每個手機使用者都是潛在的犯罪者,都該加以防範。永遠甚麼都知道的只有美國國安局,不過大家都知道,美國人一向非常吝於公開他們珍貴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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