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凱琛《鄰家女孩》 

(評分:8.5)
2009年知名網站POPCRUNCH票選「史上最令人不安作品」第一名!

原名:Jack Ketchum《The Girl Next Door》(1989)

小異的SM恐怖系列又添一味!
令人悲傷、憤怒、害怕的恐怖經典

故事發生在五○年代,場景設在綠樹成蔭的街區,這裡有修剪整齊的草坪、清澈的溪流與舒適的住家。我們的主人翁是個略微害羞男孩大衛,在他十二歲那年的夏天,遇見了初次讓他感到心動的女孩瑪姬。因父母車禍雙亡,瑪姬與跛足的妹妹蘇珊前來投靠遠親阿姨,住進了錢德勒家,成了大衛的鄰居。想到與瑪姬種種可能的未來,興奮不已的大衛萬萬沒想到,他只來得及參與她如噩夢般的悲劇。

在一條死巷裡,錢德勒家陰暗潮溼的地下室中,瑪姬被綁住手腕,吊在天花板的橫梁上,嘴巴被塞住,眼睛也被蒙上,她深受精神有問題的遠房阿姨蘿絲的蹂躪,蘿絲的瘋狂影響了她的三個兒子,最後更擴及整個鄰區。一群冷漠的孩子,

和一個鼓吹惡行的成人,再加上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不忍悴睹的可怕罪行,便發生在這看似寧靜的住宅郊區。

透過糾葛其中的大衛的眼睛與耳朵,讀者也參與了蘿絲和兒子們的罪行,它道出我們心底的慾望,渴望窺探恐怖暴行的本能;我們無力轉開眼神,只能成為共犯,直到翻完最後一頁……
 


好痛,心好痛,好難受,雖然小異著名的SM恐怖系列的小說,每一本都有某程度的叫人害怕與噁心感,但這是至今最讓我感到「痛楚」的一本。讀過的小說也不算少,這本作品大概是繼桐野夏生《異常》後,最令我感受到極懼惡寒、嘔心欲吐,甚至以後會繼續作惡夢的,永難忘懷的經典作品。從今以後,要推薦最黑暗絕望的小說,日系就是《異常》、而歐美就是《鄰家女孩》了!安達充也有經典作品叫做《鄰家女孩》,但是千萬別搞混了,會看到哭出來的...


傑克.凱琛與這本作品有甚麼魅力?光從故事之王史蒂芬.金願意寫一篇又長又精闢的推薦序,加上「全美最恐怖的傢伙!」、「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 」、「類型讀者的標竿!」這些讚美,相信讀者便可完全體會。傑克.凱琛註定是個「小眾」作家,他的作品均以平裝書出版(至少在美國如此;凱堔在英國曾出版過一兩次精裝本),從未擠進暢銷書單,除了《墓園之舞》等類型出版品外,對只注意報紙書店暢銷排行榜的人,很難會認識他,
然而他卻有個大多數作家不見得會有的能力:只要看過他的書,就很難再忘記他。


迪士尼電影也永遠不可能改拍傑克.凱琛的小說。凱堔小說裡的小矮人都是食人族,大野狼從來不會喊累,公主最後會被綁在破爛小屋中的柱子上,讓瘋女人拿熨斗燙掉她的私處。凱琛赤裸裸地,讓讀者見識何謂真正的痛楚,不是賣弄血腥(這種作品多到讓人很難印象深刻)、或矯情作做(倫理、情感大悲劇)。凱琛的文字樸實無華,翻譯後讀起來跟日系小說一樣輕鬆且迅速,絲毫是花不到甚麼時間,然而銘刻在心中的複雜感受卻是多麼地深。
你不但可以理解,這本二十年前就出版的小說,何以到現在還可以被列為排行榜之首!更是難以想像,這麼經典的作品,怎麼會到現在我們才拜讀到!認識到這位作家!


但是,當然還是可以理解,凱琛的作品為何遲遲未被我們認識,因為真的太可怕了。《鄰家女孩》的爭議性絕對大,假如封面換成個美麗金髮少女,搞不好因此買回家看的媽媽姐姐們還會嚇到昏倒。它不是限制級,因為內容是不見血肉沒錯,但它實際上帶給我的驚嚇感可比現制級電影還強!當真是心臟不夠強要警告不要看此書,小弟我都受不了了...只好在某些章節採取速讀法來稍作逃避與喘息。


《鄰家女孩》以男人大衛為第一人稱敘事者,回憶童年發生的那件慘案。第一句話就問讀者:「你自認嘹解痛嗎?」接著舉出兩任妻子為案例,「那女人懂個屁!她們不全然懂,可是我懂。你們就信我吧,我已經那樣很久了。」 的確,童年時代目睹的這件事,雖無動手卻也是見死不救之一共犯的大衛,已經「壞掉」心死了。雖然他事業有成、有錢,然而短短那個夏天,就讓他一生再也無法感受真正的快樂....而大概只需要讀不到一半,你就能體會,並且一面發抖,一面拚命的對這本二十年前就寫好的書作無意義的祈禱:「拜託!不要再惡化了!不要再更糟了!」


但是沒有用,《鄰家女孩》本就是根據《壞蛋與惡魔》(Bloodletters and Badman)介紹的美國史真實犯罪案錄:六零年代的一名婦女,引領自己孩子與鄰居小孩,將寄宿的女孩凌虐致死,而且是當著她妹妹的面。凱琛為了發聲、呼籲虐童社會問題,將這本作品作了最真實、最殘酷的描寫,以大衛那懦弱卻存有一點良知的共犯立場描述,這一切讓人悲痛欲絕的事。


凱琛說,明知該採取行動,卻總是懦弱、猶豫、甚至帶點殘酷心態繼續旁觀和施與廉價同情的大衛,在許多讀者眼中反而比發瘋的惡婦蘿絲更為可恨。確實,不僅瘋女與人渣兒子們該死,大衛同樣罪不可赦。他讓閱讀這本小說的讀者全數不由得代入自己,如果換成自己目睹這些事,會怎麼行動?怎麼反抗?雖然大衛寫得夠真,但是我還是完全無法認同他,能理解、卻絕對不能接受與原諒。我雖然腦筋笨,但熱血與良知是十足十,絕不會想參與虐待,也許開始沒用,但一定拚到能夠改變結局的事....也許這該令我欣慰,如elish所言,在絕望中,還是擁有人性的部分微光。


凱琛在本書附錄的訪談表示,《鄰家女孩》的主要場景,就是四十二章的這句話:「這件事我不想跟你們說。我拒絕講。有些事,是你至死也不想講,是你巴不得死掉,也不想看的。 我卻親眼目睹了。」 是的,如果沒有足夠支撐的劇情,單看這句話讀者可能會以為「好混!講清楚阿!」但
因為前面的太多恐怖敘述,讓我們知道了,即將可能發生的事,那真不是任何「正常人」能夠想像的,而且至死也不敢想像!因此在這裡我無比感謝、崇敬這句話。人間地獄已經看得太多了,讀者不由得感謝凱琛沒有繼續寫出讓人想「棄書逃逸」的真實來。而且這樣一用,更顯得作者的高明寫作手法,點到即止,而自行想像總是更「美好」的...


不僅是流淚哭過就能了結的,心情始終無法平復,真是受到好大的打擊。但最可怕的,是《鄰家女孩》的劇情始終會持續在我們生活周遭中發生。拜託大家,發現鄰居有甚麼不對勁,請一定要插手阻止,千萬不要讓瑪姬與蘇珊的悲劇,再次發生...《鄰家女孩》的電影版在2007年上映,被比喻為《伴我同行》的終極黑暗版,史蒂芬‧金也表示,這部片反映出地獄的真實面貌。我不知道,該不該去找這部片來看,我很想看電影如何詮釋這本作品,但又好害怕、好不安,光是小說的節奏就讓我不安得發抖了...換作電影刻意鋪陳的節奏可該怎麼辦阿....不行我真的還是個孩子,我承受不了的,《鄰家女孩》真的是具有讓人崩潰的魔力...


PS:謝謝小異編輯本次提供的試讀機會~~!第一次成功報上小異的試讀就來本這麼強大的,真是很...幸運X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喬齊安(Hee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