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娜.法蘭琪《神秘森林》

(評分:8.0)
囊括「愛倫坡獎」、「安東尼獎」、「麥可維提獎」、「巴瑞獎」等4項大獎
全球熱賣突破500,000冊!榮登紐約時報、出版家週刊等全美9大暢銷排行榜
榮獲國際視覺傳播協會IVCA Clarion Award最佳小說獎! 
入選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編輯推薦選書」!
入圍河濱雜誌最佳處女作獎、洛杉磯時報好書獎!



二十年前那段在森林裡的記憶空白,
就像唱片跳針似地破壞了一首生命之歌,
然而最後他終於明白,自己唯有再次回到林中,
崩壞的人生,才有完整的可能……

我在森林裡留下了生命的某一刻,
卻讓自己的靈魂找到了回家的方向……

亞當回神之後的第一眼,注意到的是襪子上有血跡,和腦中記憶的一大段空白!

十二歲的亞當和好友彼得、潔咪一起進入森林玩耍,納克拿里鎮的這個夏天午後,森林裡陽光點點,他們在熟知的林間行走、在樹洞裡玩捉迷藏。但是當晚上孩子們都沒有回家時,他們父母的擔心變成了恐慌。在徹夜搜索之後,警察只找到了驚嚇過度並失去記憶的亞當一個人而已。從此,彼得和潔咪就成了傳說,跑進父母未曾聽聞的深夜故事和惡夢裡……

多年之後,亞當換了名字、學會新的口音,希望埋藏過去的一切展開新生活。始終遠離納克拿里鎮的他,成了都柏林重案組的羅伯警探,和他搭檔的是個性率真的女警探凱西。有天他們接到一件兇殺案的通報,案發地點竟然就在當年那座森林旁的考古遺址裡,十二歲的少女凱薩琳被棄屍在一座石頭祭壇上。羅伯本以為自己可以用警探的專業來調查這樁案件,卻發現所有不經意的線索都和當年的懸案有了神秘的關聯,為了觸及真相,他只有再次回到森林中……

本書是新銳小說家塔娜.法蘭琪一鳴驚人的處女作,甫出版即史無前例地榮獲國際多項重量級獎項的殊榮!她的文字有一股清新的魔力,描述失落的純真、罪惡的力量、倖存者的愧疚感,以及複雜如森林暗影的人心,交織出一場不斷湧現懸疑和謎團的追尋之旅,更演繹出一部張力十足、令人再也無法把目光移開的完美傑作!


很難,描述對這本書的感覺。基於對結局與部分評論得知的內容,先有心理準備後,就不會多在意作者花了五百頁的篇幅,卻始終未有解釋主角羅伯警探的童年玩伴失蹤之謎。但確實認同,以整本作品散發的陰冷基調、懸疑氣氛而言,留下一些未解明的謎團是正確的,可說是徹頭徹尾地貫徹了作者可能希望在本書表示的理念。(EX人生是如此真實、殘酷、沒有解答?) 雖然與許多犯罪小說中常見的正義終究得勝、邪惡應當伏法的結局是背道而馳;羅伯警探得到的悲慘下場,也完全不是李查德那類總能笑到最後、天下無敵的主角。很多經典作品,本來就因為結局的巧妙留白而成就經典地位,人都喜歡看到圓滿好結局,但有些令人遺憾、悲傷的故事,反而更能令讀者勞記心中懷念著。如同
東野圭吾《白夜行》在我心中不變的史詩地位般,一樣是有些沒有解釋清楚的留白,《神秘森林》雖然我認為解明失蹤事件是有必要的,但這個成果表現的還是能讓我接受。


我接觸的歐美犯罪小說作品稀少,至今最喜歡的仍是
史迪格.拉森《龍紋身的女孩》,《神秘森林》是我不常接觸到、也不喜歡那種取向的作品。但作者塔娜.法蘭琪令我也感到拜服的寫作功力,讓本書在「文學」層面上是吸引我,甚至比12歲少女凱薩琳失蹤事件之謎還要令我關心、投入的原因(愛北村薰作品,也是這樣吧。) 我沒有甚麼文學上的素養可以比較作者與歷史大師的能耐,但可以肯定,《神秘森林》本書製造的氣氛是相當好,不僅是在讀書過程中就活像在那座森林散步般,驚人的是作者許多字裡行間感覺輕鬆自如的敘述,卻都像名言佳句選般地經典,讓我是筆記本放在旁邊,隨時手動個不停,也因此拖慢了整本書的閱讀速度XD  換言之,本作的文學之美,是打動我心之處,也要為翻譯小姐的辛苦喝采,能完成這樣一部「優美」的小說。


「單純的信念就和貞操一樣,一輩子只能失去一次。」<=心有戚戚焉

「她的美難以解釋,並非來自表面細緻的色澤,而是深藏內裡的光潔輪廓。」<=這句形容的美很感動我



《神秘森林》故事主線單純,主角羅伯警探小時後的好友失蹤案,既然已被視為懸案,就不是那麼容易能偵破。關鍵點只在,多年後在同一個故鄉發生的凱薩琳失蹤案,與當年事件有沒有關聯?會是同一位兇手嗎?而本書並沒有採取命案環環相扣,在一個線索揭曉後同時間破解兩大懸案的手法,就推理小說中是遺憾的,但就警察程序小說而言、冷硬懸疑小說而言,就不是能讓人挑剔的缺憾,更何況那麼具有「真實世界」味道的收尾呢。


那麼,寫了五百頁的篇幅,究竟作者還表現了些甚麼東西?其實這些才是更打動我的。如遊唱先生說的:「凸顯了警察體系內部的階層矛盾、再現了愛爾蘭的政治與社會背景」,這一部分倒還不算太驚艷,但對於現實社會的文化之批判、幾位角色刻畫之出神入化、對人性光明、陰鬱面描寫的獨到,就是讓我感到五體投地的。例如P.163形容馬克:「考古就是他的宗教,古蹟就是他的宗教、信仰。管他甚麼健康或銀行存款,考古才是最實在的。考古是他的生命,這才叫健康,大家覺得他是怪胎,那代表社會有病,不是他。」 連一個配角都可以寫得這樣好,主角群更不消提。山姆的單純與善良,「絕對是人人都該要有的一種朋友!」 ;女主角凱西,臥底的過去、身手不讓鬚眉卻又抱持女人魅力的展現....


寫得最棒的,自然是主角羅伯,先不說作者身為女性,卻能精彩地描繪出近中年警探的心境之能耐。身為失蹤案中唯一的生還者,也許大家都覺得他很幸運、他逃過一劫?卻都忽略到了,活下來的那個人可能會是最痛苦的一個。就像
野澤尚《深紅》的滅門血案生還者奏子,「只有自己活下來是卑劣的」這種罪惡感,不是他人所能體會的。羅伯也是如此,被送到寄宿學校生活,改名隱藏過去,但不僅是被他人視為嫌疑犯,心裡始終有種強烈感覺,父母是因為害怕才送走他,就像不應該活過幼兒期的恐怖畸形兒或弟弟死於分割手術的連體嬰,因為活了下來,反而成為人世間的怪胎....換言之,正是這種心境,讓羅伯在偵辦這起事件後,才明白自己始終沒有走出那片神秘森林,陰影永遠是壟罩著自己,那永遠是人生的缺憾....而就在伴隨羅伯瀕臨瘋狂、傷透夥伴心後,那樣一個絕望的結局,也就是一個必然、但令我惆悵不已的結束....正反映戲如人生,年輕的奏子可以走出過去,但其他人未必可以啊...


再來談的,就是作者在書中批判(或嘲諷)的一些社會現象,是發人深省的。P.59「這年頭,人們很少想到死亡,偶爾想到才會歇斯底里,開始趕流行作運動。想當年,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對死亡是那麼念念在茲,連墓誌銘都不忘提醒過客。對現代人來說,死亡很落伍,一點也不酷。我覺得現代人的特色就是粉飾太平。行銷研究將所有人和東西區分得清清楚楚,品牌和樂團完全依照消費族群的需要而設計,我們已經習慣一切都按自己喜好安排,因此面對毫不妥協、拒絕修飾改變的死亡才會怒不可遏。維多利亞時代就算是良家閨女,見到屍體也不會這麼深受震撼。」


P.163 「這年頭另一個大宗教,就是健康。所有廣告和新聞都在講抽菸喝酒不好,要健身健身。報導不僅說不健康,還說這些事非常不道德,好像只要體脂肪比例正常,每天運動一小時,就會變成好人一樣。更糟的是連廣告都淪陷了,說抽菸的人不只是笨蛋,根本就是惡魔。人不能沒有道德,否則就不曉得該怎麼辦,甚麼生機飲食、財富至上的說法都只是取代宗教的新教條而已。可是這根本就是開倒車嘛,重點已經不是做對的事,而是甚麼投資報酬率最高,這就是現在的道德。」


在閱讀過程,對塔娜.法蘭琪的這些精采言論津津有味之後,最震撼的、將我打入哀傷與心寒深淵的莫過於事件之真相與結局。兇手是出來了,但那幕後黑手,其用心之惡毒可怕,以及其能獲得的成功,怎能讓人不氣到發抖、怒喊法律不公正義淪喪呢?如同P.446羅伯的感受「我幹警探這麼久,頭一回感覺到邪惡的存在,飄盪在空中,濃烈腐敗,有如隱形藤蔓沿著桌腳攀延而上,帶著陰毒淫穢的細膩爬上袖子和喉間。我感覺脖子後面寒毛直豎。」 
這樣一種動機與行為,讓我感覺到極為悲痛的,超越東野圭吾《惡意》的惡意....而當這種惡意明白地顯現在光鮮亮麗外表下隱藏的腐敗心靈時,又怎能不讓人產生強烈的惆悵呢?也因此,閱讀這本作品,帶給我一些領悟,但直到現在,仍舊是為受害者之無辜所感到的哀傷、對主角與社會公理趕到的惆悵,深深地盤據心中....


這一本到最後令我聯想起
島田莊司《摩天樓的怪人》揭曉真相後那種不悅心寒感的《神秘森林》,不是一本讀得會很舒服愉快,甚至感到疲倦和些許不滿的厚書。但不能否認,絕對是一本可以帶給讀者許多感觸、驚愕,具有特別意涵的不可錯過之傑作。在此再次向卡蘿姐姐致上謝意借閱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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