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7.0)

原名:《Trent’s Last Case》(1913)

嘲諷神探卻成為不朽經典的推理小說
首創「不愛破案愛美人」的紳士神探
探究「邏輯上合理卻非真相」的思考盲點

聲名顯赫的美國金融鉅子曼德森,某日凌晨死於英國馬爾斯多別墅的小木屋前,臉部有近距離發射的槍傷,身著外出服。英國《紀錄報》獲知這條重大新聞後,委託其特約記者,也是知名的紳士褚蘭特前往調查。經過多方訪談和死者身上衣物所透露的訊息,褚蘭特整理出一套可靠的結論,於是真相呼之欲出。與此同時,他也愛上了死者的遺孀,偏偏又懷疑她是重要關係人,因此褚蘭特完成他對犯案過程的推論後,遠走他鄉,不願再觸碰其他相關情事。然而某天,他與死者的秘書巧遇,發現事情的發展與其預想有出入,於是重回舊地,與重要關係人和嫌犯對質之後,才發現案中有案,而其推論雖合邏輯卻未必是真相。受此刺激的褚蘭特,宣佈金盆洗手,此案遂成為褚蘭特最重要及最後一案。
 


為什麼會在試讀未搞定、欠人沒還的書也還沒看完的情況下再度打破自己當初的寒假計畫呢? 囧 是當初沒料到的意外吧,原本估計自己的看書速度後只帶了《謹告犯人!》跟《病態》回新竹,但因為《謹告犯人!》太過流暢易讀,使我比預計時間還早一天就讀完,多出了一天時間。而新竹家中擺放的全是讀過的小說...只有這本謀殺專門店是還未讀過的,於是就拿起這本287頁並不會厚的精裝本讀囉。有趣的是,歐美小說果然每次都很花費我時間,這本讀得慢吞吞,反而讓我看不完《病態》...囧rz


等讀完本書後在網上搜尋心得,才看到「千萬不要先看詹宏志店長的導讀」的提醒,確實晚了,本作的各大賣點在那篇導讀中都一清二楚了,也難怪我會看得一點感覺都沒有...倘若當初直接閱讀本書或許真的會被震撼到吧,因為《褚蘭特最後一案》為什麼是最後一案,正是他那最後數行的極高意外性!


網路上一篇2005年的北聚推理迷文章中,既晴老師提到《褚蘭特最後一案》,更說這本書是他會訂閱謀殺專門店主因之一!有這樣的推薦與當時年代的暢銷程度,確實本作一直以來就是我閱讀謀店的幾個先選。這本書有幾大創舉,一來就是首個感性重於理性的偵探出現!從1886年福爾摩斯問世以來,包括思考機器、角落老人、布朗神父這些古典神探,無一例外地故事只重於謎團&推理,案件解開就故事結束,神探皆是感情的絕緣體。褚蘭特,是史上第一位把破案當遊戲、愛美人遠重於破案、把浪漫派風格帶進推理小說的第一人。


第二創舉,則是作者班特萊的用意,原本他就不是推理作家,只是想寫一本嘲諷、玩笑推理小說的小說,說明邏輯合理的解答卻未必會是真相!以及一個事件可能有好幾種解答,不是表面上破案就結束得如此簡單,因為人生的可能性遠比邏輯複雜呀!這個創意使日後也出現了《毒巧克力命案》之類的戲作,然而卻正是這些戲謔作才讓推理小說發展出其他可能性,至今能有如此成就。


翻盤、逆轉、意外,是這件看似單純的富豪槍擊案偵辦中的趣味,雖然作者班特萊與導讀都說明了本作有犯規,並沒有放出同樣公平的線索給讀者推理,其實倒也不會影響太大,現代推理小說如此善用意外性的小說多如繁星,我們讀者也變得訓練有素,《褚蘭特最後一案》中的命案相較下簡單些,從頭到尾解謎都是正統推理小說了,結尾轉折的犯規倒也能接受,要自己判斷出真相也不算太困難。


瀟灑浪漫的畫家兼記者.聰明的褚蘭特,為什麼會把這件案子當作最後一案,以後再也不想辦案,我們要到最後兩頁才能知道,衝著這個謎團,本作就十分值得閱讀了!褚蘭特是個頗有魅力特色的角色,有高超的畫技與看破真相寫出報導的頭腦,以及幽默感與溫馨、善良的心,除了這最後一案的情節巧妙,他本人的魅力也是一個因素,才會讓當代讀者們非常喜愛,吵著要班特萊寫褚蘭特其他探案吧!雖說其他作品都無法比上這最後一案,但肯定仍有一定水準的,以後若有譯本我也樂意一讀。


打著嘲諷名號的戲作,卻充分遵守推理小說該有的規則,讓我想到東野圭吾《名偵探守則》,這類型作品並不好寫!要有深厚功力才能辦到並搏得讀者認同。而這部《褚蘭特最後一案》,無疑就是開創這種經典形式一大重要歷史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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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齊安(Hee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